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9月30日至10月15日挂牌出让鹿城路西侧等3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南国土资告字〔2018〕26号
经阜南县土委会批准,阜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编号为FN2018-23、24、40号三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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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土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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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FN2018-23号 |
鹿城路西侧、田集路东侧、洪河路南侧 |
总用地面积71813.63平方米(合107.72亩),其中居住用地面积68313.63平方米,商业用地面积3500平方米 |
商住用地 |
住宅不大于2.5;商业不大于1.5 |
住宅不大于22%;商业不大于50% |
住宅不小于36%;商业不小于20% |
商业40、住宅70年 |
216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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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FN2018-24号 |
洪河桥路北侧、鹿城路西侧、田集路东侧、南城河路南侧 |
46855.2平方米(合70.28亩) |
住宅用地 |
不大于2.0 |
不大于22% |
不小于36% |
住宅70年 |
206 |
6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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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FN2018-40号 |
谷河路南侧、田集路东侧、鹿城路西侧 |
46932.84平方米(合70.40亩) |
住宅用地 |
不大于2.4 |
不大于22% |
不小于36% |
住宅70年 |
210 |
6500 |
备注:各宗地其他规划设计条件须相应按照阜南县城乡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要求执行。2.本次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有效报名竞买人数不足3家,直接转为挂牌方式出让。3.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竞买人资格及竞买要求
阜南县FN2018-23、24、40号三宗地竞买人资格及竞买要求:
1、竞买人须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亿元的中国品牌500强公司法人。
2、为便于FN2018-23号、FN2018-24号相邻宗地统一规划建设,要求申请人在竞买报名时须同时申请竞买FN2018-23号、FN2018-24号宗地,两宗地须同时报名,同时报价,每次加价幅度相同,在不低于底价情况下同时竞得。
FN2018-40号可以单独报名。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成交后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竞得人土地出让金可以分期缴纳,分期缴纳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款为全部土地出让金的50%,受让人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24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及分期支付出让金利息。
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申请时,须书面承诺竞得土地后,严格按照土地出让文件及合同约定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土地出让金。否则,视为违约,出让人依法追缴出让金、分期利息、违约金,直至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并可追究给出让人造成的损失。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29日,到阜南县国土资源局获取或直接从阜南县国土资源局网站下载拍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18年9月10日至2018年9月29日,到阜南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9日17时,竞买保证金转至阜南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9月29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时间
报名地点:阜南县国土资源局(阜南县鹿城镇赵集路49号)。
拍卖时间及地点:2018年9月30日15:00时在阜阳市市民中心(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三清路666号)举行拍卖仪式。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拍卖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二)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时,必须有1次(含1次)以上的应价或报价,且应价或报价应在起叫价之上,每次报价增幅不得低于宗地报价增幅,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拍卖公告期含竞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四)阜南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五)以上时间含双休日、节假日,我局双休日、节假日安排专人值班负责咨询报名报价事宜。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六)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提出抗辩”。
(七)竞得人按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县城乡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要求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超容积率,否则超容积率部分政府无偿收回。
(八)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阜南县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宗地范围内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拆迁至室内地坪,其他维持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九)宗地竞得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4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4个月内竣工(主体结构全部封顶)。宗地竞得人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辖区政府及县国土局书面申报。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没有达到控制指标要求的,应按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十)阜南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变更公告为准。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阜南县鹿城镇赵集路49号阜南县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刘东坡、周涛、赵萍
联系电话:0558-67657326765215 6766375
值班电话:0558-6712634
开户单位:阜南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
开 户 行:阜南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 号: 20000594449710300000026
注意事项:
1、土地竞买保证金须按时转入以上账户,延迟缴纳或缴错账户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2、转款时需备注地块编号和资金性质,即FN2018-**号竞买保证金。
阜南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