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安庆市11月7日拍卖方式出让东至方兴路,南至职工之家一期等2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庆国土资告字〔2018〕19号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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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叫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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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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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国土出字〔2018〕 39号 |
位于经开区。 东至方兴路,南至职工之家一期,西至方兴苑小区,北至元山南路 |
16461.00㎡(24.69亩) |
住宅用地 |
1.0-2.5 |
≤22% |
≥35% |
70 |
5930万元(240.18万元/亩) |
1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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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国土出字〔2018〕 40号 |
位于经开区。 东至方兴苑小区,南至职工之家一期,西至方兴路,北至元山南路 |
11027.55平方米(16.54亩) |
住宅用地 |
1.0-2.5 |
≤22% |
≥35% |
70 |
3880万元(234.58万元/亩) |
776 |
注:出让地块具体规划指标均以安庆市城乡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文件为准,土地准确面积均以安庆市国土资源规划整理中心实测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
1.竞买人或其所在母公司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房地产开发三级及以上资质(不含暂定资质)。可联合竞买(不超过3家),联合竞买公司中须有一家公司满足以上要求。
2.禁止目前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竞买。
三、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取公开拍卖方式出让,若报名不足两家,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拍卖公告时间相应折抵挂牌公告时间。
四、竞买约定
1、竞买人在竞买申请时,须同时缴纳庆国土出字〔2018〕39号、庆国土出字〔2018〕 40号地块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时,须同时竞买庆国土出字〔2018〕39号、庆国土出字〔2018〕40号地块。
2、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经开区国土规划建设局书面提出。
3、竞买申请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接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受土地,签订交地确认书,不以对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五、竞买登记
1. 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2018年10月24日至2018年11月6日到安庆经开区国土规划建设局(老峰镇孵化园C1楼412室)领取出让文件。
2.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到安庆市国土资源局指定账户,申请人凭银行进账单到安庆市财政局换取竞买保证金收据,再凭竞买保证金收据到安庆经开区国土规划建设局(老峰镇孵化园C1楼412室)申请竞买,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
采取拍卖方式出让的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11时前。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18年11月6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5日11时前。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我局将在2018年11月15日17时前确认其参加挂牌竞买资格。
六、时间和地点
拍卖日期:2018年11月7日上午9:00
挂牌日期:2018年11月7日至 2018年11月16日,挂牌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挂牌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6日上午9:00。
拍卖(挂牌)地点: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山路215号)。
七、特别提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并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自行或者要求安庆经开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工作人员组织现场踏勘。
3.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的为准。
九、联系方式及银行帐户
1. 联系方式
安庆经开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市土地收储中心经开区分中心) 0556-5321105
2.银行账户
竞买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安庆市财政局
开户行:徽商银行安庆寿庆支行
账 号:529,070,101,500,001,827
安庆经开区国土规划建设局
2018年10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