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11月9日拍卖出让和平路北、花戏楼路东等9宗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亳国土告字(2018)11号
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9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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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m²、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幅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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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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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87 |
和平路北、花戏楼路东 |
9673.7(14.51) |
交通服务场站 |
≤1.0 |
≤25% |
40 |
780 |
390 |
50 |
|
2018-88 |
和平路北、花戏楼路东 |
8895.6(13.34) |
商服 |
≤1.0 |
≤25% |
40 |
1870 |
935 |
100 |
|
2018-89 |
槐花路北、酒城大道南、文苑路东 |
20000(30) |
工业 |
≥1.2 |
≥40% |
50 |
336 |
168 |
5 |
|
2018-90 |
百合路南、酒城大道北、崇文路西 |
22630(33.95) |
工业 |
≥1.2 |
≥40% |
50 |
381 |
195 |
5 |
|
2018-91 |
中宫路北、酒城大道南、宋汤西路西 |
13343.6(20.02) |
工业 |
≥1.2 |
≥40% |
50 |
225 |
115 |
5 |
|
2018-92 |
亳芜大道北、夏云路东 |
29674(44.51) |
工业 |
≥1.2 |
≥40% |
50 |
499 |
250 |
5 |
|
2018-93 |
药王路东、合欢路北、槐花路南 |
49507(74.26) |
工业 |
≥1.2 |
≥40% |
50 |
832 |
416 |
5 |
|
2018-94 |
月季路南、仙翁路西、亳芜大道北 |
184670.3(277.01) |
工业 |
≥1.2 |
≥40% |
50 |
3104 |
1552 |
5 |
|
2018-95 |
菁华路东、茴香路北 |
28653.9(42.98) |
工业 |
≥1.2 |
≥40% |
50 |
482 |
241 |
5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开发房地产的要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我局会同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8年11月6日17:30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2018-87和2018-88号地块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其余地块采取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1月6日,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10月18日至2018年11月6日向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6日17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8年11月6日18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2018年11月14日17时。
六、挂牌时间为2018年11月7日至2018年11月16日上午10时止,拍卖时间为2018年11月9日上午10时,地点定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七、其他
(一)2018-92号土地竞得人在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后60日内,须另行支付给山东维兴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地面附属物转让价款人民币69万元。
(二)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2018-87和2018-88号地块竞得人于10个工作日内、其余地块竞得人应于3个月内与亳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八、2018-87至2018-91号地块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缴至:
开户单位:亳州市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亳州市分行
帐号:20334160000100000442702
2018-92至2018-95号地块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缴至:
开户单位: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财政局
开 户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亳州市分行
帐 号:20334160000100000557132
联系地址: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8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58-5991061 5120275
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0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