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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宿州市萧县10月26日拍卖出让龙城镇黄山社区等16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8-09-28

关键字:萧国土储告字[2018]4号

 
萧国土储告字[2018]4号    2018/9/28

 

    经萧县人民政府批准,萧县国土资源局 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8(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萧土供2017-46号 宗地总面积:  16144平方米 宗地坐落:  龙城镇黄山社区(魏楼村)、龙凤大道南侧、新县医院东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4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3462.888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402218BA0035
 场地平整:地上基本无建筑物和附着物,地上地下管、线、井、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依法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基础设施:成交时的现状。
起始价:   加价幅度:  
备注:  按起始价143万元/亩进行拍卖,加价幅度由拍卖主持人现场决定。该宗地在萧县防腐苑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用地范围内,与萧县防腐苑修建性详细规划项目范围内的其他地块合并计算经济技术指标,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建筑规模约占总建筑规模的12.74%,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的比例不得低于70%。住宅出让年限70年、商业4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宗地编号:  萧土供2017-55号 宗地总面积:  13695平方米 宗地坐落:  龙城镇淮海东路南、三龙支河西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2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2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2999.205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406517BA0049
 场地平整:地上基本无建筑物和附着物,地上地下管、线、井、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依法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基础设施:成交时的现状。
起始价:   加价幅度:  
备注:  按起始价146万元/亩进行拍卖,加价幅度由拍卖主持人现场决定。该宗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为本宗地与淮海东路南侧、行政大道东侧、交通东路北侧、三龙支河西侧地块内的其他宗地合并计算的指标,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商业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0%,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的比例不得低于70%。住宅出让年限70年、商业4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宗地编号:  萧土供2017-60号 宗地总面积:  41273平方米 宗地坐落:  龙城镇龙山社区,县医院新址南、淮海路东延段北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8914.968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401118BA0020
 场地平整:地上基本无建筑物和附着物,地上地下管、线、井、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依法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基础设施:成交时的现状。
起始价:   加价幅度:  
备注:  按起始价144万元/亩进行拍卖,加价幅度由拍卖主持人现场决定。该宗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与该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范围的其他地块合并计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0%),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的比例不得低于70%。住宅出让年限70年、商业4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宗地编号:  萧土供2017-80号 宗地总面积:  47653平方米 宗地坐落:  龙城镇交通路南侧,龙河西侧(建筑建材区域)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21515.3295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402218BA0088
 场地平整:地上基本无建筑物和附着物,地上地下管、线、井、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依法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基础设施:成交时的现状。
起始价:   加价幅度:  
备注:  按起始价301万元/亩进行拍卖,加价幅度由拍卖主持人现场决定。该地块为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龙河佳苑安置小区),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商业建筑规模不得超过总建筑规模的20%),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的比例不得低于70%。龙河佳苑安置小区范围内的土地受让人承建的全部建设项目,整体由政府回购用于征迁户的安置,不对外销售,回购价格按计容面积计算:17层按2640元/平方米(含地下车库,不含土地价格)回购;22层按2652元/平方米(含地下车库,不含土地价格)回购;32层按2749元/平方米(含地下车库,不含土地价格)回购;33层按2759元/平方米(含地下车库,不含土地价格)回购,土地受让人需按既定规划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实施工程建设。土地受让人除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外,自成交之日起15天内与萧县房地产管理局另行签订回购协议。按照工程进度付款。工程达到±0时付至30%购房款,在土地受让人取得商品房预售证后付至50%购房款,主体竣工付至70%购房款,待交付使用时按审计结果一个月内结算至97%购房款。3%购房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一年后一个月内支付。所涉及回购问题由萧县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住宅出让年限70年、商业4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宗地编号:  萧土供2017-81号 宗地总面积:  56639平方米 宗地坐落:  龙城镇龙山南路西侧,世纪大道南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47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9940.1445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404118BA0340
 场地平整:地上基本无建筑物和附着物,地上地下管、线、井、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依法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基础设施:成交时的现状。
起始价:   加价幅度:  
备注:  按起始价117万元/亩进行拍卖,加价幅度由拍卖主持人现场决定。该地块为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龙祥佳苑安置小区),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技术指标与该规划设计方案用地红线内其他地块指标合并计算,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商业建筑规模不超过总建筑规模的20%),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的比例不得低于70%。龙祥佳苑安置小区范围内的土地受让人承建的全部建设项目,整体由政府回购用于征迁户的安置,不对外销售,回购价格按计容面积计算:11层按2580元/平方米(含地下车库,不含土地价格)回购;18层按2652元/平方米(含地下车库,不含土地价格)回购。土地受让人需按既定规划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实施工程建设。土地受让人除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外,自成交之日起15天内与萧县房地产管理局另行签订回购协议。按照工程进度付款。工程达到±0时付至30%购房款,在土地受让人取得商品房预售证后付至50%购房款,主体竣工付至70%购房款,待交付使用时按审计结果一个月内结算至97%购房款。3%购房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一年后一个月内支付。所涉及回购问题由萧县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住宅出让年限70年、商业4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宗地编号:  萧土供2018-15号 宗地总面积:  43927平方米 宗地坐落:  官桥镇彭林村和皇藏峪林场,五眼泉西南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1.3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40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公共设施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3162.744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401118BA0019
 场地平整:地上基本无建筑物和附着物,地上地下管、线、井、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依法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基础设施:成交时的现状。
起始价:   加价幅度:  
备注:  按起始价48万元/亩进行拍卖,加价幅度由拍卖主持人现场决定。该宗地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宗地编号:  萧土供2018-16号 宗地总面积:  68486平方米 宗地坐落:  龙城镇新锦丰集团东、瑞峰小区北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或等于1.5并且小于或等于2.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9759.255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400618BA0307
 场地平整:地上基本无建筑物和附着物,地上地下管、线、井、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依法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基础设施:成交时的现状。
起始价:   加价幅度:  
备注:  按起始价95万元/亩进行拍卖,加价幅度由拍卖主持人现场决定。该宗地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建筑规模不超过总建筑规模的20%),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的比例不得低于70%。住宅出让年限70年、商业4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宗地编号:  萧土供2018-17号 宗地总面积:  3134平方米 宗地坐落:  庄里乡政府所在地,萧庄公路东侧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1.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5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批发零售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282.06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404118BA0343
 场地平整:地上基本无建筑物和附着物,地上地下管、线、井、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依法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基础设施:成交时的现状。
起始价:   加价幅度:  
备注:  按起始价60万元/亩进行拍卖,加价幅度由拍卖主持人现场决定。该宗地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宗地编号:  萧土供2018-18号 宗地总面积:  9170平方米 宗地坐落:  龙城镇前梅和后梅社区,西内环南延段西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650.6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场地平整:地上基本无建筑物和附着物,地上地下管、线、井、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依法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基础设施:成交时的现状。
起始价:   加价幅度:  
备注:  按起始价120万元/亩进行拍卖,加价幅度由拍卖主持人现场决定。该宗地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商业建筑面积占40%,住宅建筑面积占60%),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的比例不得低于70%。住宅出让年限70年、商业4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宗地编号:  萧土供2018-19号 宗地总面积:  39236平方米 宗地坐落:  龙城镇毛郢孜村,永马路西侧、S301南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36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26.7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3648.948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400618BA0308
 场地平整:地上基本无建筑物和附着物,地上地下管、线、井、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依法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基础设施:成交时的现状。
起始价:   加价幅度:  
备注:  按起始价62万元/亩进行拍卖,加价幅度由拍卖主持人现场决定。该地块为毛郢馨苑项目范围内用地,该地块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等指标与毛郢馨苑项目规划范围内的其他地块合并计算,用地性质为二类住宅用地(商业建筑面积约占总建筑面积的5.2%),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的比例不得低于70%。毛郢馨苑用地范围内的土地受让人承建的全部建设项目,整体由政府回购用于征迁户的安置,不对外销售,回购价格按计容面积计算:多层1721元/平方米(不含土地价格);小高层2026元/平方米(不含土地价格)。土地受让人需按既定规划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实施工程建设。土地受让人除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外,自成交之日起15天内与萧县房地产管理局另行签订回购协议。按照工程进度付款。项目总体工程完成至±0以后,开始支付工程款,每两个月对工程量进行核实,并按照核实的工程量的60%支付工程进度款;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80%;具备安置条件且工程资料备案完成审计后付至97%;每个付款阶段推迟3个月,余款作为保证金,质保期满,验收合格,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无息)。如延期支付工程款,按投标文件承诺执行。所涉及回购问题由萧县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住宅出让年限70年、商业4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宗地编号:  萧土供2018-23号 宗地总面积:  894平方米 宗地坐落:  庄里乡政府以东、庄城路北侧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小于或等于1.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5
绿化率(%):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批发零售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81.801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400918BA0048
 场地平整:地上基本无建筑物和附着物,地上地下管、线、井、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依法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基础设施:成交时的现状。
起始价:   加价幅度:  
备注:  按起始价61万元/亩进行拍卖,加价幅度由拍卖主持人现场决定。该宗地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宗地编号:  萧土供2018-26号 宗地总面积:  64428平方米 宗地坐落:  龙城镇黄山社区(魏楼村),龙城壹号东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8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12660.102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400918BA0049
 场地平整:地上基本无建筑物和附着物,地上地下管、线、井、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依法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基础设施:成交时的现状。
起始价:   加价幅度:  
备注:  按起始价131万元/亩进行拍卖,加价幅度由拍卖主持人现场决定。该地块为魏楼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范围内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等指标与经规委会审议通过的魏楼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界址点坐标为3786098.285,497092.561;3786097.833,497215.804;3785898.698,497234.384;3785898.694,497395.077;3785475.636,497214.073;3785476.087,496880.652;3785565.767,496872.993;3785693.215,497045.296;3786098.285,497092.561)规划范围内的其他地块合并计算,本地块受让方按照经规委会审议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组织实施,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批准的规划方案中商业建筑面积约占总建筑面积的2.18%),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的比例不得低于70%。魏楼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土地受让人需在魏楼棚户区改造项目内提供2000套总量不少于220000平方米安置房(含商业),安置房用于政府回购,回购价格11层为2026元/平方米(不含土地价格);18层为2046元/平方米(不含土地价格),地下车库不回购,安置房的位置按照已审批后的规划设计方案组织实施。土地受让人除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外,自成交之日起15天内与萧县房地产管理局另行签订回购协议。按照工程进度付款。工程达到±0时付至30%购房款,在土地受让人取得商品房预售证后付至50%购房款,主体竣工付至70%购房款,待交付使用时按审计结果一个月内结算至97%购房款。3%购房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一年后一个月内支付。所涉及回购问题由萧县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住宅出让年限70年、商业4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宗地编号:  萧土供2018-27号 宗地总面积:  52448平方米 宗地坐落:  龙城镇黄山社区(魏楼村),龙城壹号东南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8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8653.755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场地平整:地上基本无建筑物和附着物,地上地下管、线、井、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依法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基础设施:成交时的现状。
起始价:   加价幅度:  
备注:  按起始价110万元/亩进行拍卖,加价幅度由拍卖主持人现场决定。该地块为魏楼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范围内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等指标与经规委会审议通过的魏楼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界址点坐标为3786098.285,497092.561;3786097.833,497215.804;3785898.698,497234.384;3785898.694,497395.077;3785475.636,497214.073;3785476.087,496880.652;3785565.767,496872.993;3785693.215,497045.296;3786098.285,497092.561)规划范围内的其他地块合并计算,本地块受让方按照经规委会审议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组织实施,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批准的规划方案中商业建筑面积约占总建筑面积的2.18%),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的比例不得低于70%。魏楼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土地受让人需在魏楼棚户区改造项目内提供2000套总量不少于220000平方米安置房(含商业),安置房用于政府回购,回购价格11层为2026元/平方米(不含土地价格),18层为2046元/平方米(不含土地价格),地下车库不回购,安置房的位置按照已审批后的规划设计方案组织实施。土地受让人除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外,自成交之日起15天内与萧县房地产管理局另行签订回购协议。按照工程进度付款。工程达到±0时付至30%购房款,在土地受让人取得商品房预售证后付至50%购房款,主体竣工付至70%购房款,待交付使用时按审计结果一个月内结算至97%购房款。3%购房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一年后一个月内支付。所涉及回购问题由萧县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住宅出让年限70年、商业4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宗地编号:  萧土供2018-28号 宗地总面积:  42566平方米 宗地坐落:  龙城镇黄山社区(魏楼村),学府花园南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8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6448.749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400618BA0309
 场地平整:地上基本无建筑物和附着物,地上地下管、线、井、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依法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基础设施:成交时的现状。
起始价:   加价幅度:  
备注:  按起始价101万元/亩进行拍卖,加价幅度由拍卖主持人现场决定。该地块为魏楼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范围内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等指标与经规委会审议通过的魏楼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界址点坐标为3785452.62,496542.493;3785451.555,497193.751;3785135.967,496824.256;3785142.624,496535.351;3785452.62,496542.493)规划范围内的其他地块合并计算,本地块受让方按照经规委会审议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组织实施,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37814.6平方米(约56.72亩)(商业建筑面积约占总建筑面积的2.26%),城市道路(花园路)4751.4平方米(约7.13亩)。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的比例不得低于70%。魏楼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土地受让人需在魏楼棚户区改造项目内提供2000套总量不少于220000平方米安置房(含商业),安置房用于政府回购,回购价格11层为2026元/平方米(不含土地价格),18层为2046元/平方米(不含土地价格),地下车库不回购,安置房的位置按照已审批后的规划设计方案组织实施。土地受让人除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外,自成交之日起15天内与萧县房地产管理局另行签订回购协议。按照工程进度付款。工程达到±0时付至30%购房款,在土地受让人取得商品房预售证后付至50%购房款,主体竣工付至70%购房款,待交付使用时按审计结果一个月内结算至97%购房款。3%购房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一年后一个月内支付。所涉及回购问题由萧县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住宅出让年限70年、商业4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宗地编号:  萧土供2018-29号 宗地总面积:  32345平方米 宗地坐落:  龙城镇黄山社区(魏楼村),龙凤大道北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8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0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6307.275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401118BA0021
 场地平整:地上基本无建筑物和附着物,地上地下管、线、井、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依法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基础设施:成交时的现状。
起始价:   加价幅度:  
备注:  按起始价130万元/亩进行拍卖,加价幅度由拍卖主持人现场决定。该地块为魏楼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范围内用地,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等指标与与经规委会审议通过的魏楼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界址点坐标为3785452.62,496542.493;3785451.555,497193.751;3785135.967,496824.256;3785142.624,496535.351;3785452.62,496542.493)的其他地块合并计算,本地块受让方按照经规委会审议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组织实施,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建筑面积约占总建筑面积的2.56%。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的比例不得低于70%。魏楼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土地受让人需在魏楼棚户区改造项目内提供2000套总量不少于220000平方米安置房(含商业),安置房用于政府回购,回购价格11层为2026元/平方米(不含土地价格);18层为2046元/平方米(不含土地价格),地下车库不回购,安置房的位置按照已审批后的规划设计方案组织实施。土地受让人除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外,自成交之日起15天内与萧县房地产管理局另行签订回购协议。按照工程进度付款。工程达到±0时付至30%购房款,在土地受让人取得商品房预售证后付至50%购房款,主体竣工付至70%购房款,待交付使用时按审计结果一个月内结算至97%购房款。3%购房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一年后一个月内支付。所涉及回购问题由萧县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住宅出让年限70年、商业4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宗地编号:  萧土供2018-2号 宗地总面积:  37422平方米 宗地坐落:  龙城镇黄山社区(魏楼村),公园路东侧
出让年限:  70年 容积率: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建筑密度(%):  小于或等于35
绿化率(%):  大于或等于35 建筑限高(米):  
土地用途明细: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投资强度:  万元/公顷 保证金:  7016.625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3402218BA0087
 场地平整:地上基本无建筑物和附着物,地上地下管、线、井、场地平整等由竞得人依法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基础设施:成交时的现状。
起始价:   加价幅度:  
备注:  按起始价125万元/亩进行拍卖,加价幅度由拍卖主持人现场决定。该宗地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0%),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的比例不得低于70%。住宅出让年限70年、商业40年。如改变用途由县政府依法收回。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8年09月28日2018年10月24日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8年09月28日2018年10月24日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4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8年10月24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8年10月26日09时00分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萧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崔女士 薛先生
    联系电话:0557-5068316 5017750
    开户单位:萧县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县支行 中国银行萧县支行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萧县支行 淮海村镇银行萧县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县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县支行
    银行帐号:34001727308053003865(建) 188706672956(中) 2510201021000043537(徽) 20000415930710300000059(淮) 12025101040009935(农)1312052029026466662(工)

萧县国土资源局 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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