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11月20日拍卖出让青年路西侧等2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利土储告字[2018]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经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政府批准,利辛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此次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
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 面积 (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保证 金(万元) |
起始价 加价幅度 (万元) |
备 注 |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
|
GT[2018] 71 |
青年路西侧 长春路南侧 |
89 |
教育 |
≤1.0 |
≤30% |
≥35% |
50 |
1600 |
1680 20 |
|
|
GT[2018] 72 |
丹凤路西侧 长春路南侧 |
4.71 |
教育 |
≤1.0 |
≤30% |
≥35% |
50 |
80 |
|
|
[特别提示]
1、出让地块的实际使用面积以土地登记时的实际测量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法人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法律另行规定的除外),其中:GT[2018]71、GT[2018]72号竞买人须经市级教育部门批准,且在利辛县境内举办的普通高中学校方可参加报名。
申请人可于2018年10月29日至2018年11月19日17时前到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18年11月1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在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时间:2018年11月20日15时。
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我局安排专人陪同有意竞买者前往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二)GT[2018]71、72号地块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三)GT[2018]71、72号地块为总价方式拍卖,拍卖起始价为1680万元,竞买保证金1680万元,加价幅度20万元/次或其整数倍。。
(四)GT[2018]71、GT[2018]72号竞买人须在土地成交后7日内提供招商引资协议。否则,取消竞买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五)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后须当场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一个月内与拍卖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六)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转作竞得地块的出让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人在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我局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如下:
联系人:徐震
联系电话:0558—8803252、13505665678、13856703247
户名:利辛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
账号:00000182712160230
开户行:安徽利辛中行
户名:利辛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
账号:12770001040010320
开户行:安徽利辛农行
户名:利辛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
账号:20000064360410300000690
开户行:安徽利辛农商行
户名:利辛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
账号:100633365610010001
开户行:利辛县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户名:利辛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
账号:1318322829000044393
开户行:安徽利辛工行
户名:利辛县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局
账号:34001887708053006294
开户行:安徽利辛建行
利辛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