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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12月7日至12月19日挂牌出让南白象街道霞坊村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8-11-17

关键字:温审资中心土告字〔2018〕78号

 温审资中心土告字〔2018〕78号

 

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瓯海区政府)批准,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梧田新区南湖地段D-6-1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梧田新区南湖地段D-6-11地块

宗地面积:

总用地面积22233㎡,其中挂牌出让分摊用地面积18897.21㎡,村三产协议出让分摊用地面积3335.79㎡。

宗地坐落:

瓯海区南白象街道霞坊村

出让年限:

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40年

容积率:

1.5≤容积率≤2.7

建筑密度(%):

≤30%

绿地率(%):

≥30%

建筑限高(米):

≤70米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

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

起始价:

54084万元

保证金:

10817万元

加价幅度:

300万元整及其整数倍

挂牌开始

时间:

2018年12月7日

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19日9时00分

备注: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经规划部门核定单列建筑面积指标的结建地下空间的地价款和地下商品机动车库(位)的地价款另行收取。

2、地块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60029㎡,本次挂牌出让建筑面积51022.35㎡,对应的土地用地为城镇住宅用地兼容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其中兼容的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不超过6003㎡;村三产协议出让建筑面积9006.65㎡,对应的土地用地为城镇住宅用地,由竞得人负责代建。

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1)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2)联合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的联合各方出资比例成立的独立法人公司。

出让人根据挂牌出让结果,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竞买人如为瓯海区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瓯海区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四、竞买人在竞得该地块后,申领项目建设工程许可证前,须与区住建局签订地块开发监管协议书;与南白象街道霞坊村签订《梧田新区南湖地段D-6-11地块安置房代建协议书》;与南白象街道办事处签订《梧田新区南湖地段D-6-11地块开发服务、代建协议书》。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tdjy.zjdlr.gov.cn/GTJY_ZJ/go_home)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七、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18年12月7日9时00分至2018年12月17日17时00分。

八、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7日17时00分。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十、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鹿城区会展路1268号)。

联系电话:

土地交易处  0577-88926867  章先生
地块联系人  0577-88521292  周女士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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