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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12月10日至12月19日挂牌出让内环路与龙井三路交叉口北侧等4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8-11-19

关键字:徽国土告字[2018]09号

 徽国土告字[2018]09号 

   

经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政府批准,黄山市徽州区国土资源局委托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5(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徽国土(2018)-37号

宗地

面积

16948平方米

宗地坐落

徽州区安徽新安江酒业北侧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0

建筑密度

≥40%

绿化率

≤15%

建筑

限高

/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2250万元/公顷

保证金

244.0512万元

土地评估监管号

 

起始价

244.0512万元

加价

幅度

2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8年12月10日

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19日15时30分

备注

1.出让方式:现状挂牌出让(项目建设所需的供水、供电、排污管道、通讯线路及有线电视等所有市政配套设施均由土地竞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出让地块范围内有地上强弱电杆线、通讯线路及地下如有管网、缆线如需进行杆线迁移及道路改线的,由岩寺镇人民政府做好相关协调工作,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支付)。

2.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6%。

3.严禁在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4.竞得人应在挂牌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合同》。

5.竞买保证金以土地出让起始价款为基数交缴,其中定金按成交总额20%的比例,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时予以明确。

6.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合同》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已缴的保证金转抵出让金,但不计息);

7.竞得人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项目建设所需审批手续。

宗地编号

徽国土(2018)-41-A号

宗地面积

4258平方米

宗地坐落

徽州区内环路与龙井三路交叉口北侧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65

建筑密度

≤30%

绿化率

≥32%

建筑

限高

85米以下(含)

土地用途

教育用地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146.901万元

土地评估监管号

 

起始价

 146.901万元

加价

幅度

5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8年12月10日

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19日15时30分

备注

1.出让方式:现状挂牌出让﹙项目建设所需的供水、供电、排污管道、通讯线路及有线电视等所有市政配套设施均由土地竞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出让地块范围内有地上强弱电杆线、通讯线路及地下如有管网、缆线如需进行杆线迁移及道路改线的,由岩寺镇人民政府做好相关协调工作,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支付﹚;

2.土地用途:教育用地(规划用途为中小学用地);

3.竞得人应在挂牌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合同》;

4.竞买保证金以土地出让起始价款为基数交缴,其中定金按成交总额20%的比例,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时予以明确;

5.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合同》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已缴的保证金转抵出让金,但不计息);

6.竞得人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项目建设所需审批手续。

7.竞买人在提交本宗地块竞买申请时,必须对徽国土(2018)-41-A、B、C号地块同时提出申请、同时参与竞买。

宗地编号

徽国土(2018)-41-B号

宗地面积

216平方米

宗地坐落

徽州区内环路与龙井三路交叉口北侧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65

建筑密度

≤30%

绿化率

≥32%

建筑

限高

85米以下(含)

土地用途

教育用地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7.452万元

土地评估监管号

 

起始价

7.452万元

加价

幅度

5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8年12月10日

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19日15时30分

备注

1.出让方式:现状挂牌出让﹙项目建设所需的供水、供电、排污管道、通讯线路及有线电视等所有市政配套设施均由土地竞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出让地块范围内有地上强弱电杆线、通讯线路及地下如有管网、缆线如需进行杆线迁移及道路改线的,由岩寺镇人民政府做好相关协调工作,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支付﹚;

2.土地用途:教育用地(规划用途为中小学用地);

3.竞得人应在挂牌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合同》;

4.竞买保证金以土地出让起始价款为基数交缴,其中定金按成交总额20%的比例,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时予以明确;

5.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合同》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已缴的保证金转抵出让金,但不计息);

6.竞得人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项目建设所需审批手续。

7.竞买人在提交本宗地块竞买申请时,必须对徽国土(2018)-41-A、B、C号地块同时提出申请、同时参与竞买。

宗地编号

徽国土(2018)-41-C号

宗地面积

1380平方米

宗地坐落

徽州区内环路与龙井三路交叉口北侧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1.65

建筑密度

≤30%

绿化率

≥32%

建筑

限高

85米以下(含)

土地用途

教育用地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47.61万元

土地评估监管号

 

起始价

 47.61万元

加价

幅度

5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8年12月10日

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19日15时30分

备注

1.出让方式:现状挂牌出让﹙项目建设所需的供水、供电、排污管道、通讯线路及有线电视等所有市政配套设施均由土地竞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出让地块范围内有地上强弱电杆线、通讯线路及地下如有管网、缆线如需进行杆线迁移及道路改线的,由岩寺镇人民政府做好相关协调工作,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支付﹚;

2.土地用途:教育用地(规划用途为中小学用地);

3.竞得人应在挂牌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合同》;

4.竞买保证金以土地出让起始价款为基数交缴,其中定金按成交总额20%的比例,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时予以明确;

5.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合同》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已缴的保证金转抵出让金,但不计息);

6.竞得人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项目建设所需审批手续。

7.竞买人在提交本宗地块竞买申请时,必须对徽国土(2018)-41-A、B、C号地块同时提出申请、同时参与竞买。

宗地编号

徽国土(2018)-36号

宗地

面积

40365平方米

宗地坐落

徽州区徽州人家西侧地块

出让年限

40/70年

容积率

商服0.8—1.1

住宅1.5—1.75

建筑密度

商服≤40%

住宅≤35%

绿化率

商服≥20%

住宅≥32%

建筑

限高

商服18米以下(含)、住宅50米以下(含)

土地用途

商住用地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4086.9563万元

土地评估监管号

 

起始价

8173.9125万元

加价

幅度

5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8年12月10日

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19日15时30分

备注

1.出让方式:现状挂牌出让﹙项目建设所需的供水、供电、排污管道、通讯线路及有线电视等所有市政配套设施均由土地竞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出让地块范围内有地上强弱电杆线、通讯线路及地下如有管网、缆线如需进行杆线迁移及道路改线的,由岩寺镇人民政府做好相关协调工作,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支付﹚;

2.土地用途:商住用地[其中A地块商服用地(规划用途商业服务用地)面积3770平方米(折5.655亩)、B地块住宅用地(规划用途居住用地)面积36595平方米(折54.8925亩)];

3.竞得人应在挂牌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合同》;

4.竞买保证金以土地出让起始价款50%为基数交缴,其中定金按成交总额20%的比例,在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时予以明确;

5.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合同》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已缴的保证金转抵出让金,但不计息);

6.竞得人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项目建设所需审批手续。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2月17日11时30分到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11月19日至2018年12月17日11时30分到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7日11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8年12月18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黄山市民中心北侧昱东大厦西侧1层])进行。

挂牌时间:2018年12月10日至2018年12月19日(工作日);

报价时间:9时至11时30分和14时至17时(其中2018年12月19日的报价时间为9时至11时30分和14时至15时30分止)。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并且其行为不满三年的,不得申请:    

1、此前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进行投资建设的;    

 2、此前曾取得土地但至今仍违约拖欠土地成交款的;    

3、有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的;    

4、有非法转让土地行为的;    

5、恶意串通参与土地竞价出让行为的;

6、有被依法收回闲置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凡属上述行为之一的,除出让人不予通过申请资格外,竞买人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本次出让地块使用权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口头竞买申请。

(四)竞买人须在截止时间前将足额的竞买保证金交入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账户,并到黄山市徽州区财政局开具相关入帐票据,经确认全部进账后方视为有效交纳,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接受现金交付。

(五)竞买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六)用地者不执行开、竣工申报制度的,除向社会公示外,并限制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七)土地出让价款不含契税及其他行政规费,按现行相关规定由竞得人另行交纳。

(八)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需与徽州区国土资源局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九)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如有对出让范围、界址权属存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日内向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意见,没有异议的,出让宗地的范围、界址权属以出让文件的规定执行。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黄山市徽州区国土资源局(黄山市徽州区岩寺镇文峰路50号):

联系人:周先生、胡女士         联系电话:0559-3582075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黄山市屯溪区社屋前路1号):

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0559-2350071

开户单位:黄山市徽州区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银行:建行徽州支行        账    号:34001696208058158158

开户银行:中行徽州支行        账    号:188705498693

开户银行:徽州农商行营业部    账    号:20000263143510300000018

开户银行:邮储银行徽州区支行  账    号:100412746510010002

开户银行:工行徽州支行        账    号:1310094129024925637 


                                                   

黄山市徽州区国土资源局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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