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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苍南县12月14日至12月27日挂牌出让龙港新城XC-C05-a15-2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8-11-23

关键字:苍土告字〔2018〕 53 号

 苍土告字〔2018〕 53 号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批准(苍政函〔2018〕290 号),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苍南县龙港新城XC-C05-a15-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和控制指标要求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起始价

 

竞买保

证金

投资履约

保证金

投资强度

容积率

地上总建筑面积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苍南县龙港新城XC-C05-a15-2地块,位于龙港新城产业集聚区启源路以东、物流大道以北

规划总用地面积1242.17㎡,其中:出让面积1242.17㎡

仓储

用地

容积率≤1.5

地上总建筑面积<1863.26㎡

非生产性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20%

≤50%

≥10%

使用权终止日期2067年9月29日

68万元

 

14万元

38万元

不得低于300万元每亩

二、苍南县龙港新城XC-C05-a15-2地块项目行业用地控制指标

归属行业

亩均税收

亩均增加值

全员劳动生产率

单位能耗增加值

单位排放增加值

R&D经费支出与主管收入之比

化学危险品类仓储

≥25万元/亩

≥101.2万元/亩

≥48.3万元/人.年

≥0.7万元/吨标准煤

≥274万元/吨

≥1.8%

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三、地块竞买对象的资格要求: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经审查符合本地块竞买资格的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以及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禁止参加)。竞得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生产企业的资质。

本次挂牌,竞买申请人需在申请时先行提供苍南县经信局提供的资格证明,挂牌人负责对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竞买人须向苍南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提交项目申请,对地块受让后具体实施的工业建设项目是否符合产业规划、是否符合安全环保以及生产产品、工艺、设备、投资额度等情况进行说明,由县经信局对项目进行确认并出具招拍挂资格证明,竞买人凭此证明参加报名。竞买申请人须于2018年 12月 18 日17:00 时前在网上交易系统中提交竞买申请,并上传报名相关资料(具体详见《挂牌出让须知》)。经网上交易管理员网上报名申请审核通过后,竞买申请人方可缴纳竞买保证金。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本地块不接受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三)竞得者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10个工作日内先与龙港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签订《苍南县工业项目投资合同》(见附件)并缴清投资履约保证金,再凭《成交确认书》和《苍南县工业项目投资合同》与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苍南县工业项目投资合同》或未缴清投资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竞得权论处,没收竞买保证金,不予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四)竞买人如为苍南县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苍南县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苍南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竞买人如为苍南注册的企业也可在县内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苍南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权利和义务负有连带责任。

(五)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新公司章程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不动产登记前签订且最迟不得超过成交确认后6个月。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竞买人如为苍南县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苍南县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苍南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竞买人如为苍南注册的企业也可在县内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苍南县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权利和义务负有连带责任。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 2018 年 12月14 日9:30 时至 2018 年12 月25 日 17:00 时。

七、挂牌时间为10个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具体为2018年12 月14 日 9:30 时至2018年12月 27 日9:30时之前。

八、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 年 12月 25  日 17:00 时。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缴款方式:投资履约保证金竞得之日起10天内缴清、土地价款竞得之日起一个月内缴清。

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地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不包括耕地占用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等费用,竞得人须另行支付。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由竞得人向县住建部门交纳,契税由竞得人向地税部门交纳。

十、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

1、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

联系电话:0577-68708510    68708526

2、苍南县行政审批中心  

联系电话:0577-68898574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1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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