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12月18日拍卖出让埭溪镇山背村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吴土资告字[2018]第24号
经湖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宗地编号为吴土2018(让)-46号等二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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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
出让 面积 (㎡) |
容积率 |
固定资产 投资强度(万元/亩) |
亩均 税收(万元/亩) |
亩均增 加值(万元/亩) |
单位增加值 能耗 (吨/万元) |
单位排放增加值 (万元/吨) |
建筑 密度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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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土 2018 (坡) -46号 |
埭溪镇山背村 (埭溪镇坡地村镇旅游业项目) |
商务设施用地≥65%, 商业设施用地≤35% [用地40年] |
31545.0 |
1.5-3.0,且总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6275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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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5.0 |
5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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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土 2018 (工) -47号 |
东林镇瑞兴路东侧,东溪河西侧(东林镇89号地块) |
工业用地 (通用设备制造业为主,化工、印染、童装等产业除外) [用地40年] |
56849.0 |
1.5-2.5 |
≥35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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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8 |
≥4700 |
≤50% |
2192.0 |
438.4 |
具体情况以《拍卖文件》为准。
二、有关事宜:
(一)申请对象: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二)须符合国家、省环保要求并取得环保部门的行政许可。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吴土2018(坡)-46号地块为坡地村镇项目,须符合《吴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坡地村镇”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吴政办发〔2018〕46号)文件的有关要求。
(五)吴土2018(坡)-46号地块竞得人应配合政府妥善处理地块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和征地安置补偿工作。
(六)吴土2018(坡)-46号地块项目建设必须符合经批准的“坡地村镇”项目实施方案要求。
三、网上报名时间及拍卖出让地点: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2月07日上午9:00至2018年12月17日下午16:00前的工作时间内。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8年12月17日下午16:00时。
(三)拍卖时间:
吴土2018(坡)-46号地块:2018年12月18日上午9:00
吴土2018(工)-47号地块:2018年12月18日上午10:00
(四)本次拍卖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吴兴区分局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以上时间未特别注明的,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拍卖文件》、《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试行)》,对上述内容作充分了解,竞买申请人一旦提交申请,即视为接受。
(二)竞得入选人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核材料、未按时办理受让人资格确认手续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另行出让。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竞得入选人未按时签订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的,竞价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付款时间:自成交之日起30天内付清;到期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四)交地时间:地价款付清后一个月内由属地人民政府负责交地(具体以《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形式明确)。
(五)建设履约保证金:拍卖成交后,吴土2018(坡)-46号地块受让人须按土地成交价的3%缴纳履约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00万)后,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吴土2018(工)-47号地块受让人须按土地成交价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后,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六)有关建设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
(七)如有不明,对竞买规则、网上交易系统和土地出让的有关情况可咨询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吴兴区分局、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埭溪镇国土资源所、湖州市国土资源局东林镇国土资源所。
联系电话: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吴兴区分局 黄女士 0572-2536857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埭溪镇国土资源所 云先生 13857262935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东林镇国土资源所 潘先生 18767285789
湖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