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市12月24日至1月4日挂牌出让丽波路北侧、天境路东侧等10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苏地网挂[2018]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江苏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苏府〔2016〕1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苏府〔2016〕150号),经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由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对10宗苏州市区地块组织进行公开网上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基本概况
|
序号 |
地块位置 |
地块编号 |
面积 |
用 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技术指标 |
起报 总价 |
保证金 |
加价幅度 |
项目分割销售的比例约定 |
|||
|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万元 |
人民币(万元) |
美元 (万元) |
人民币(万元) |
||||||
|
1 |
吴中区太湖度假区丽波路北侧、天境路东侧 |
苏地2018-WG-30号 |
48259.1 |
零售商业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40、70 |
>1.0且≤1.5 |
≤30% |
≥35% |
99189 |
29760 |
4500 |
500 |
可以分割销售 |
|
37206.5 |
城镇住宅用地 |
>1.0且≤1.5 |
≤28% |
≥37% |
|||||||||
|
5425.2 |
教育用地(幼儿园) |
50 |
≤1.0 |
≤35% |
≥30% |
||||||||
|
2 |
吴中区太湖度假区渔帆路东侧、陈华路南侧 |
苏地2018-WG-31号 |
11712.4 |
零售商业用地 |
40 |
>1.0 ≤1.5 |
≤40% |
≥15% |
7027 |
1410 |
210 |
80 |
部分不可分割销售且不得分割转让(具体详见特别说明) |
|
3 |
吴中区胥口镇孙武路东侧、子胥路北侧 |
苏地2018-WG-32号 |
45156.85 |
城镇住宅用地 |
70 |
>1.0 ≤1.7 |
≤30% |
≥37% |
61413 |
18430 |
2790 |
300 |
可以分割销售 |
|
4 |
吴中区长蠡路西侧、石湖西路南侧 |
苏地2018-WG-33号 |
62126.45 |
城镇住宅用地 |
70 |
>1.0且≤2.5 |
≤25% |
≥37% |
209677 |
62910 |
9520 |
800 |
可以分割销售 |
|
5 |
相城区元和街道文灵路东、安元路北 |
苏地2018-WG-34号 |
25439 |
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70、40 |
>1≤2.2 |
≤30% |
≥30% |
291258 |
87380 |
13220 |
1000 |
住宅可以分割销售,商业不可分割销售且不得分割转让 |
|
62821 |
|||||||||||||
|
6 |
相城区高铁新城吴韵路东、胡巷街南 |
苏地2018-WG-35号 |
13876 |
商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70、40 |
≥3.0 ≤4.0 |
≤20% |
≥30% |
54394 |
16320 |
2470 |
300 |
部分不可分割销售且不得分割转让(具体详见特别说明) |
|
7 |
相城区开发区澄月路东、富元路南 |
苏地2018-WG-36号 |
24107 |
商服用地 |
40 |
≥1.0 ≤2.0 |
≤50% |
≥15% |
10848 |
2170 |
330 |
110 |
除回购部分外不可分割销售且不得分割转让 |
|
8 |
工业园区亭盛街西、唯青路南 |
苏地2018-WG-37号 |
71841.42 |
城镇住宅用地 |
70 |
1.2-1.5 |
25%-35% |
35%-50% |
167032 |
50200 |
7600 |
500 |
可以分割销售 |
|
9 |
高新区通安镇230省道绿化地西、青城山路绿化地北 |
苏地2018-WG-38号 |
87720.8 |
城镇住宅用地 |
70 |
>1.0且≤2.0 |
≤20% |
≥30% |
218585 |
65580 |
10050 |
1000 |
可以分割销售 |
|
22374.7 |
零售商业用地 |
40 |
≤1.2 |
≤55% |
/ |
不可分割销售 |
|||||||
|
10 |
高新区浒墅关镇城际路西、宜家南侧路南 |
苏地2018-WG-39号 |
19808.3 |
零售商业用地 |
40 |
≤1.6 |
≤50% |
/ |
8240 |
1650 |
250 |
90 |
不可分割销售 |
二、出让土地起报价组成
以上地块出让总价包含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和政府有关部门收取的行政规费。具体各项行政规费详见《苏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三、出让土地受让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非房地产公司竞得后,可获得该地块上房地产单项开发经营权。
个别地块对申请竞买人有一定的条件要求,具体详见特别说明。
根据江苏省信用办《关于对国家下发的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苏信用办﹝2016﹞73号)要求,限制严重失信企业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
竞买人土地出让价款的资金来源应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并在竞得资格审查时提交书面承诺。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竞买人,经认定构成违规参与竞买的,将认定其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失信行为人,禁止其在失信行为发生后三年内参加苏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竞价出让活动。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构成违规参与竞买的竞得人,苏州市国土资源局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没收其所支付的全部保证金,并保留要求其赔偿该地块组织网上挂牌出让支出的全部费用的权利。
四、出让土地有关事项
(一)土地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采取在互联网上出让的方式进行,意向竞买人应持CA证书通过苏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以下简称“网上出让系统”),参与网上挂牌出让竞买。CA证书办理地点在苏州高新区邓尉路9号润捷广场1幢2001室(联系电话:0512-68701110、68703189),意向竞买人取得CA证书后至苏州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服务窗口(苏州市干将西路1018号809办公室)注册,注册后方可凭CA证书参与报名。
(二)土地出让流程
1.公告:本出让公告发布时间为2018年11月27日至2018年12月23日。公告发布后,意向竞买人可通过网上出让系统下载网上挂牌出让文件,也可到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索取资料。
2.报名:公告期满后进入挂牌期,挂牌期不少于10天。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18年12月24日9时起至2019年1月3日下午16:00止持CA证书登录网上出让系统提交竞买申请,并在网上出让系统确定的银行中选择一家银行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
3.自由报价:网上出让系统开通竞买资格后,竞买人可进行自由报价,自由报价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4日上午9:00。自由报价按照不低于起始价的原则,采用增价方式报价,每次报价应当在当前最高报价基础上递增1至5个整数倍的加价幅度。网上出让系统允许多次报价,报价一经确认后,不得变更或者撤销。
4.限时竞价:本次挂牌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4日上午10:00,挂牌截止前一小时,停止更新挂牌价格,停止更新时最高报价作为限时竞价起报价。限时竞价采用增价方式报价,每次报价应当在当前最高报价基础上递增1至5个整数倍的加价幅度。各地块在挂牌截止后进入限时竞价程序。无论竞买人在自由报价期间是否报价,均可参加限时竞价。限时竞价两次报价时间间隔不超过4分钟,若4分钟内无价格更新,报价最高者即为竞得人。
本次公告地块限时竞价起始时间如下:
1月4日10:00 苏地2018-WG-30号地块
1月4日10:30 苏地2018-WG-31号地块
1月4日 11:00 苏地2018-WG-32号地块
1月4日12:00 苏地2018-WG-33号地块
1月4日13:00 苏地2018-WG-34号地块
1月4日14:00 苏地2018-WG-35号地块
1月4日14:30 苏地2018-WG-36号地块
1月4日15:00 苏地2018-WG-37号地块
1月4日16:00 苏地2018-WG-38号地块
1月4日16:30 苏地2018-WG-39号地块
5.一次报价:对设定市场指导价的7宗地块,在网上挂牌自由报价和限时竞价阶段,土地使用权网上竞价超过市场指导价的25%以上的,网上竞价中止,转为网上一次报价。所有取得相应地块网上竞价资格的竞买人均可参加该地块一次报价。出让人在网上竞价中止后10分钟内开通一次报价功能并发布开通的提示信息。一次报价功能开通时点即为一次报价起始时间(以服务器时间为准),一次报价起止时间为10分钟。前5分钟为一次报价资格确认阶段,后5分钟为竞买人报价阶段。竞买人报价在出让人公布的一次报价总额有效区间范围内,进行一次报价。在规定时间内未报价的,视同放弃报价资格。以一次报价中最接近所有一次报价平均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以其所报价格确定为地块竞得价格。(详见《土地使用权网上竞价超过市场指导价报价规则》)
本次公告设定市场指导价的7宗地块的市场指导价及一次报价有效区间如下:
|
序号 |
地块位置 |
地块编号 |
市场指导价总价(元) |
网上竞价中止价格(元) |
一次报价有效区间(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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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吴中区太湖度假区丽波路北侧、天境路东侧 |
苏地2018-WG-30号 |
1337171365 |
1671464207 |
1671464207 |
1805181343 |
|
|
2 |
吴中区胥口镇孙武路东侧、子胥路北侧 |
苏地2018-WG-32号 |
844432600 |
1055540751 |
1055540751 |
1139984010 |
|
|
3 |
吴中区长蠡路西侧、石湖西路南侧 |
苏地2018-WG-33号 |
2795689800 |
3494612251 |
3494612251 |
3774181230 |
|
|
4 |
相城区元和街道文灵路东、安元路北 |
苏地2018-WG-34号 |
3592182000 |
4490227501 |
4490227501 |
4849445700 |
|
|
5 |
相城区高铁新城吴韵路东、胡巷街南 |
苏地2018-WG-35号 |
674484608 |
843105761 |
843105761 |
910554221 |
|
|
6 |
工业园区亭盛街西、唯青路南 |
苏地2018-WG-37号 |
2478528990 |
3098161239 |
3098161239 |
3346014137 |
|
|
7 |
高新区通安镇230省道绿化地西、青城山路绿化地北 |
苏地2018-WG-38号 |
2914464000 |
3643080001 |
3643080001 |
3934526400 |
|
6.成交通知:地块成交后,网上出让系统自行向竞得人生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通知书》。竞得人应在竞得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成交通知书及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提交出让人(苏州市国土资源局)进行竞买资格审查。(咨询电话:0512-65167877)
7.成交确认:审查通过后,竞得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对未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挂牌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8.签订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得人应在竞得之日起40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规定要求支付土地出让价款。
(三)特别说明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地块的特别说明事项详见《苏州市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
(四)应急处置
网上挂牌出让过程中,因受到网络病毒、黑客入侵,或者电力传输中断、网络通讯异常、软硬件故障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网上出让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网上挂牌出让活动暂停,待故障排除后继续进行。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将在恢复网上挂牌出让前24小时内按原途径发布恢复网上竞买公告,并公布相关监管部门查证的系统故障原因。
因竞买人的计算机系统遭受网络病毒、黑客入侵,或者电力传输中断、网络通讯异常、软硬件故障等原因,竞买人不能正常参与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因此停止。
(五)法律责任
因受到网络病毒、黑客入侵,或者电力传输中断、网络通讯异常、软硬件故障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网上出让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出让人不承担责任。因竞买人的计算机系统遭受网络病毒、黑客入侵,或者电力传输中断、网络通讯异常、软硬件故障等原因导致竞买人不能正常参与网上出让的,或者竞买人的CA证书丢失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出让人不承担责任。竞得人不符合出让公告、出让须知等文件约定条件参与竞买的,竞得结果无效,造成的损失由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咨询及资料索取
(一)网上挂牌出让咨询及资料索取
意向竞买人或申请人如对网上挂牌出让操作方式和流程需作咨询和辅导的、需现场索取相关资料的,请与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处联系,地址:干将西路1018号8楼,联系电话:0512-69320750、65167877、68633299、65290687、65336386。
(二)出让地块情况咨询
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和相关详细情况,意向竞买人或申请人可向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咨询也可根据公告地块位置向所在行政辖区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咨询,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苏州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人:张径 朱敏 联系电话:0512-65290687、68633299
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吴中分局 联系人:李继 联系电话:0512-65133952
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相城分局 联系人:胡冰 联系电话:0512-66181270
苏州工业园区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人:周志祥 联系电话:0512- 66680516
苏州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区(虎丘)分局 联系人:胡蔚 联系电话:0512- 69205878
苏州市国土资源局网址:http://www.jsmlr.gov.cn/sz/
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系统网址: http://221.224.76.18/
特此公告
苏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