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石台县12月18日至12月27日挂牌出让横渡镇香口村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石国土资出告字【2018】18号
经石台县人民政府批准,石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该宗地出让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
宗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房产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出让 起始价 (万元) |
加价 幅度 (万元/次) |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石2018-20号 |
横渡镇 香口村 |
957.52 |
430.58 |
商服 |
不高于 1.0 |
不高于 30% |
不低于 35% |
40 |
35 |
50 |
2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只接受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宗地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受让人,最终报价必须等于或超过底价,否则不成交。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11月28日至2018年12月25日到石台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股获取出让文件。申请人须于在2018年12月25日16时前,向石台县国土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25日16时(以实际到账为准)。
五、2018年12月25日下午17点前完成申请人资格审查,符合申请条件的,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挂牌时间为:2018年12月18日8时至2018年12月27日16时。
七、其它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该地块土地和房产一并出让。
3、该地块成交后十五日内双方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受让人须交清出让剩余价款(竞买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
4、双方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两个月内,由出让方负责将出让地块和房产交付给受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
5、受让人自土地交付之日起十个月内开工建设,项目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一年内竣工。
6、本次公开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7、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出让须知》。
联系电话:(0566)-6027390
联 系 人:查先生 程女士
开户单位:石台县财政局
开 户 行:
石台农村商业银行 20000075590710300000106
石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石台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