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青田县12月28日至1月10日挂牌出让温溪镇高岗村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QTGT2018-024号
经青田县人民政府批准,青田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指标要求。
(一)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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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地块名称 |
宗地位置 |
出让宗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挂牌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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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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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温溪组团(江南片)0578-QT-WX-04-01-13(保税仓库)地块 |
温溪镇高岗村 |
25883.12 |
仓储用地(公用型保税仓库) |
容积率≤1.5 |
≥10% |
≤55%,且≥40% |
50年 |
434.9 |
87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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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以实测面积为准,具体项目规划指标、建设要求等宗地情况按规划设计条件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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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对象及要求
(一)出让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单独申请参加本次竞买。
(二)申请人在青田县范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1)违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尚未全额支付的。(2)因受让人自身原因导致开竣工时间延迟的,按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到位后不足一年的;企业自身原因造成闲置土地,且闲置土地未处置到位的。(3)因土地受让人申请解除合同终止履行合同义务或自身原因被取消竞买资格,自合同解除或被取消竞买资格之日起不足一年的。
(三)开竣工要求:本宗地建设项目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具体以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出让不设底价。该地块必须自持,并不得分割转让(转租)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挂牌出让须知。
五、公告时间:2018年12月7日至2018年12月27日。
六、申请人应于2018年12月28日10:00至2019年1月8日16:00期间,凭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
七、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申请人应在2019年1月8日16:00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按缴纳竞买保证金通知单要求将竞买保证金缴纳到指定账户。
八、挂牌时间为:挂牌时间:2018年12月28日上午10:00至2019年1月10日10:00时。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九、联系方式
出让人:青田县国土资源局
电话:0578-6838795
联系人:刘先生
青田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2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