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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蒙城县12月26日至1月4日挂牌出让刘海路东、周元路南、安驰大道西等3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8-12-07

关键字:蒙国土挂告字[2018]第16号

 蒙国土挂告字[2018]第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蒙城县国土资源局(出让人)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如下:

序 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

证  金

(万元)

备  注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2018-63

刘海路东、周元路南、安驰大道西

92010.84(138.02亩)

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1.0-2.0

≤25

≥35

住宅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8450

3500

建筑高度≤100m,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018-64

 西外环东、宝塔西路南、(规划)文昌路西

25140.5(37.71亩)

医疗卫生用地

0.6-1.5

≤30

≥30

50

1260

500

建筑高度≤60m,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018-68

 南洛高速南、S203线西侧

20720.78(31.08亩)

工业用地

≥1

≥40

≤15

50

940

450

建筑高度根据实际需求设置,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018-69

蒙凤路西侧、纬六路北侧

5437.81(8.16亩)

供应设施用地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交通场站用地

≤0.5

≤20

≥20

40

240

100

建筑高度根据实际需求设置,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特别提示]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2.竞买人若为自然人、蒙城县境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竟得地块后须在蒙城县设立独立法人公司,并以该公司的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办理项目相关手续。

3.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12月10日至2019年1月2日,到蒙城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4.申请人可于2019年1月4日15时前,向蒙城县国土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2日15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会同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将在2019年1月4日15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5.挂牌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9时至2019年 1月4日15时,现场竞价时间2019年1月4日15时30分,竞价地点设在蒙城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6.2018-63号地块范围内所有房屋全部用于拆迁户安置,该宗地采用“限房价、竞地价”出让,住宅房屋均价不超过3700元/㎡,商业用房均价不超过7000元/㎡。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不低于出让底价。

三、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出让人安排专人陪同意向竞买者进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二)竞得人在竞买成交后须当场与竞买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三)签订《成交确认书》后,2018-63、64、68地块定金从竞买保证金中结转(定金原则上不高于全部成交价款的20%),余下的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金或项目开竣工履约保证金(详见出让文件)。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在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息)。

(五)2018-63号地块竞得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的50%(含定金),6个月内付清余下全部土地出让金(不计息);

2018-64号地块竞得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的50%(含定金),4个月内付清余下全部土地出让金(不计息);

2018-68、69号地块竞得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的50%(含定金),2个月内付清余下全部土地出让金(不计息)。逾期付款,每延迟一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收取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付清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定金。

(六)各地块建设工期等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逾期开工或竣工的,每延迟一日,按约定收取违约金。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 安徽省蒙城县国土资源局    

邮    编: 233500

联系电话: 0558- 7624136         

联 系 人: 陆  军   崔晓东

开户单位: 蒙城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蒙城商城路支行

账    号: 34001887501050441059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蒙城支行    

账    号: 182702326415

开 户 行: 中国农业银行蒙城县支行

账    号: 675001040005649

开 户 行: 蒙城农村商业银行兴融支行

账    号: 20000180808510300000018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蒙城县支行

账    号:100304239890010001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蒙城支行

账    号:2710201021000007515

开 户 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蒙城支行

账    号:20000461727810300000026

 

 

        

                           蒙城县国土资源局

                               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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