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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如皋市01月08日至01月17日挂牌出让磨头社区4组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8-12-18

关键字:如皋市挂[2018]75号

 如皋市挂[2018]75号

 
        经如皋市人民政府批准,如皋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
(万元)
增价规则
及幅度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R2018056 磨头镇磨头社区4组地段 15110 商住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1.50≤容积率≤1.80 建筑密度≤35% 30%≤绿化率 70 280 1391.6310 10(元/平方米)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该地块商业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该地块的具体指标和要求详见规工设(2018)镇字第52号规划条件。 2、该地块的受让人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须按照规划管理部门和磨头镇人民政府认可的设计方案实施房地产开发。 3、磨头镇人民政府在该地块上回购一部分房屋用于搬迁安置,所回购房屋必须保证与其他商品房同品质。其中回购商居住宅2套,总面积不低于270平方米,回购价格为3300元/平方米;回购一层店面2间,总面积不低于180平方米,回购价格为5800元/平方米,所回购住宅和店面位置由磨头镇人民政府指定。 4、受让人提供的安置房均须符合商品房的各项质量标准,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并具备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条件,由受让人承担安置房回购所有税费。回购安置房的交房时间为磨头镇人民政府履行交地手续后42个月内,逾期按照需要提供安置房面积18元/平方米•月的价格由受让人支付过渡费用。 5、上述(2)、(3)、(4)条由磨头镇人民政府负责后续执行与监督。
       
        二、竞买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和挂牌出让文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用地者含其另外成立的企业均不得参加土地竞买。另: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房地产开发经营税收管理的意见》(皋政办发〔2009〕131号)要求:对于房地产开发经营项目中标者中标后应在如皋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企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并由在如皋设立的公司办理相关土地手续。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12月19日2019年01月07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如皋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nt.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19年01月08日 起至2019年01月15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1月15日16时30分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如皋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平台(http://www.landnt.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1、地块编号:R2018056;
报名时间:2019年01月08日 08时30分 至2019年01月15日 16时30分;
保证金缴纳时间:2019年01月08日 08时30分 至2019年01月15日 16时30分;
挂牌时间:2019年01月08日8时30分 至2019年01月17日1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二)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如皋市解放路市民服务中心三楼C片区
        联系电话:0513-87315005
        联 系 人:刘女士、郭女士
        开户单位:
        开 户 行:
        账       号:
 
如皋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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