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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1月9日拍卖出让人民路以北、曙光路以南等2宗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8-12-19

关键字:亳谯国土告字(2018)12号

 亳谯国土告字(2018)12号

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

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m²、亩)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增幅

(万元

容积

建筑

密度

2018-116

人民路以北、曙光路以南、药王大道以东、汤王大道以西

217741.6(326.612)

商住用地(商服比例为25%)

≤2.5

≤40%

商业40年住宅70年

77550

77550

200

2018-117

谯城经开区庄周路以西、芍花路以北

19647.8(29.472)

商务金融(商业服务业设施)

≤1.5

≤40%

40年

2660

1330

5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开发房地产的要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我局会同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在2019年1月7日17:30分前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12月19日至2019年1月7日,到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8年12月19日至2019年1月7日向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7日17时。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2019年1月15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会同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在2019年1月7日18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后参与报名的,将在24小时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该申请人。

    六、如采取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19年1月8日至2019年1月17日上午10时止,如采取拍卖出让拍卖时间为2019年1月9日上午10时,拍卖(挂牌)地点定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七、其他:

1.2018-116地块竞得人须在该宗土地内建设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80000平方米大型购物中心(不含办公、家居建材市场、批发市场等),并承诺大型购物中心在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后24个月内全部建设开业并全部自持,该建筑必须按照《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亳州市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亳政办秘〔2017〕200号)要求进行设计建设。

2.2018-116地块由竞得人按标准建设市政道路桐乡路(人民西路至曙光路段)。经有关部门验收后,无偿收回移交给市政主管部门。

3.2018-116竞得人在地块内应配建规划不少于9班的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432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2898平方米,并按照《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小区新配建中小学幼儿园移交标准的函》(教秘〔2018〕449号)所要求的标准进行建设。幼儿园工程和装修等竣工后,由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验收,达到验收条件后,开发企业将配建幼儿园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无偿移交所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办理转移登记,转移后按划拨用地登记管理。

4.2018-117地块产权须全部自持,不得分割销售。

5.以上条款由谯城区政府负责把关,并负责监管落实。

6.上述两宗地块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并于10个工作日内与亳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八、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缴至:

开户单位:亳州市谯城区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亳州市分行

 账号:34001888608053002869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亳州谯陵支行

 账 号: 131104042920001539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亳州迎宾支行

 账 号: 175206877812

九、 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鹏 

联系地址: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 0558-5523816、5520602 

亳州市国土资源局

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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