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临泉县1月14日至1月24日挂牌出让霞光南辅路南侧等12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临国土资公告〔 2018 〕36号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经临泉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十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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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 方式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 (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竞价增幅 万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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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LQ〔 2018 〕-122号 |
霞光南辅路南侧、城中南路东侧、光化路西侧、文正路北侧 |
20164.2平方米(约合30.23亩) |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以居住为主,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 |
挂牌 |
不大于2.2 |
不大于28% |
不小于35% |
居住70年 商业40年 |
190 |
3000 |
2 |
|
2 |
LQ〔 2018 〕-123号 |
文正路南侧、城中南路东侧、光化路西侧、金城路北侧 |
26950.1平方米(约合40.43亩) |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以居住为主,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 |
挂牌 |
不大于2.2 |
不大于28% |
不小于35% |
居住70年 商业40年 |
190 |
4000 |
2 |
|
3 |
LQ〔 2018 〕-124号 |
霞光南辅路南侧、光化路东侧、光明路西侧、文正路北侧 |
33382.1平方米(约合49.92亩) |
居住用地(不兼容商业) |
挂牌 |
不大于2.2 |
不大于28% |
不小于35% |
居住70年 |
190 |
5000 |
2 |
|
4 |
LQ〔 2018 〕-125号 |
文正路南侧、光化路东侧、光明路西侧、文金城路北侧 |
36983.7平方米(约合55.48亩) |
居住用地(不兼容商业) |
挂牌 |
不大于2.2 |
不大于28% |
不小于35% |
居住70年 |
190 |
5000 |
2 |
|
5 |
LQ〔 2018 〕-126号 |
霞光南辅路南侧、光明路东侧、港口南路西侧、文金城路北侧 |
面积为33650.69平方米(约合50.48亩) |
商业用地 |
挂牌 |
不大于3.0 |
不大于50% |
不小于15% |
商业40年 |
90 |
3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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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LQ〔 2018 〕-127号 |
霞光南辅路南侧、光明路东侧、港口南路西侧、文金城路北侧 |
38581.09平方米(约合57.87亩),其中A区面积17820.64平方米(约合26.73亩)、B区面积20760.45平方米(约合31.14亩) |
居住、商业混合用地(以居住为主,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 |
挂牌 |
不大于2.3 |
不大于30% |
不小于30% |
居住70年 商业40年 |
190 |
5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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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LQ〔 2018 〕-136号 |
幸福路南侧、桂花路北侧、迎仙路西侧 |
28003.2平方米(约42亩) |
居住用地(不兼容商业) |
挂牌 |
不大于2.2 |
不大于25% |
不小于35% |
居住70年 |
200 |
4000 |
2 |
|
8 |
LQ〔 2018 〕-137号 |
幸福路南侧、桂花路北侧、丰秀路西侧 |
33996.3平方米(约51亩) |
居住用地(不兼容商业) |
挂牌 |
不大于2.2 |
不大于28% |
不小于35% |
居住70年 |
200 |
5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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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LQ〔 2018 〕-138号 |
幸福路南侧、临艾河绿地西侧、丰秀路东侧 |
27174.75平方米(约40.76亩) |
居住用地(不兼容商业) |
挂牌 |
不大于2.2 |
不大于25% |
不小于35% |
居住70年 |
200 |
4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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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LQ〔 2018 〕-139号 |
桂花路南侧、霞光北辅路北侧,迎仙路东侧、丰秀路西侧 |
43963.46平方米(约65.95亩) |
居住用地(不兼容商业) |
挂牌 |
不大于2.2 |
不大于25% |
不小于35% |
居住70年 |
200 |
6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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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LQ〔 2018 〕-140号 |
霞光大道绿地北侧、丰秀路东侧、临艾河绿地西侧 |
29012.38平方米(约43.52亩) |
商业用地 |
挂牌 |
不大于3.5 |
不大于50% |
不小于15% |
商业40年 |
60 |
1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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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LQ〔 2018 〕-155号 |
幸福路南侧、迎仙路东侧、桂花路北侧 |
12063.58平方米(约18.1亩) |
商业用地 |
挂牌 |
不大于2.0 |
不大于45% |
不小于20% |
商业40年 |
60 |
500 |
2 |
上述地块其他规划指标按规划要求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及挂牌条件:
LQ〔 2018 〕-122号、LQ〔 2018 〕-123号、LQ〔 2018 〕-124号、LQ〔 2018 〕-125号、LQ〔 2018 〕-126号、LQ〔 2018 〕-127号宗地资格要求:
1. 竞买人资格条件:①本宗地仅接受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申请。②竞买人或其股东之一所在集团母公司旗下的控股公司须为国内主板上市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35亿元,拥有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的商业流通行业的中国驰名商标。③竞买人或竞买人股东之一所在集团母公司须在全国范围内持有5个以上单体面积不小于10万平方米的购物中心项目,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④竞买人或竞买人股东之一所在集团母公司或关联企业需在中国大陆至少有一个住宅项目获得中国人居环境绿色住区共建项目认证。⑤商业地块自持商业比例不低于50%,自持年限不低于10年,自持须整体经营,统一运营管理,统一收银。
2.为便于统一规划建设,要求申请人同时申请竞买LQ〔 2018 〕-122号、LQ【2018】-123号、LQ【2018】-124号、LQ【2018】-125号、LQ【2018】-126号宗地、LQ【2018】-127号宗地,分别报价,同时竞得。
3.依据省国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我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
4.竞得人须在该宗地上按照规划条件要求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县政府。
5.竞买人报名时,需先到临泉县国土局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后方可纳入缴纳竞买保证金。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县国土局资格预审确认函和竞买人保证金进账单及其他相关材料予以报名。
6.建设工期18个月。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8个月内竣工(结构封顶)。
7.竞得人须按临泉县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按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建设的公共配套设施,建成后须无偿移交给临泉县政府。否则视为违约,由政府无偿收回。
8.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按临泉县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超容积率部分政府无偿收回。
9.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提出异议和抗辩”。
10.本宗地挂牌公告期含竟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11、LQ〔 2018 〕-124号竞得人须在该宗地上按照规划条件要求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并建设不少于12个班的幼儿园,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县政府。
LQ〔 2018 〕-136号、LQ〔 2018 〕-137号、LQ〔 2018 〕-138号、LQ〔 2018 〕-139号、LQ〔 2018 〕-140号、LQ〔 2018 〕-155号宗地资格要求:
1. 申请报名资格条件:①竞买人须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实缴)且具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的国内公司法人。②要求申请人同时申请竞买LQ〔 2018 〕-136号、LQ〔 2018 〕-137号、LQ〔 2018 〕-138号、LQ〔 2018 〕-139号、LQ〔 2018 〕-140号、LQ〔 2018 〕-155号宗地,分别报价,同时竞得。③竞买人须提供“中国房地产业综合实力100强”的相关证明。④该六宗地的竞得人须按照县住建局提供的道路规划设计方案和建设标准无偿代建丰秀路(南北长为霞光北辅路-幸福路)、霞光北辅路(迎仙路-临艾河绿地)、桂花路(白沟东路-临艾河绿地),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县政府。
2、依据省国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我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
3、竞买人报名时,需先到临泉县国土局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后方可纳入缴纳竞买保证金。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凭县国土局资格预审确认函和竞买人保证金进账单及其他相关材料予以报名。
4、建设工期18个月。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8个月内竣工(结构封顶)。
5、竞得人须按临泉县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按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建设的公共配套设施,建成后须无偿移交给临泉县政府。否则视为违约,由政府无偿收回。
6.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按临泉县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超容积率部分政府无偿收回。
7、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提出异议和抗辩”。
8、本宗地挂牌公告期含竟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9、LQ〔 2018 〕-136号、LQ〔 2018 〕-140号竞得人须在该宗地上按照规划条件要求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县政府。该宗地竞得者须在政府提供的土地上建设不低于5000平方米的社区之家,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此条由邢塘街道负责监管)。
10、LQ〔 2018 〕-137号竞得人须在该宗地上按照规划条件要求建设公共配套设施(一个不少于12个班的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不少于224.38平方米[需在2018-158号宗地中沿集中配建社区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县政府。该宗地竞得者须在政府提供的土地上建设不低于5000平方米(含本宗地配建的社区服务用房224.38平方米)的社区之家,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此条由邢塘街道负责监管)。
11、LQ〔 2018 〕-138号竞得人须在该宗地上按照规划条件要求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社区服务用房不少于179.35平方米(需在[2018]-158号宗地中沿集中配建社区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县政府。该宗地竞得者须在政府提供的土地上建设不低于5000平方米(含本宗地配建的社区服务用房179.35平方米)的社区之家,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此条由邢塘街道负责监管)。
12、LQ〔 2018 〕-139号竞得人须在该宗地上按照规划条件要求建设公共配套设施,社区服务用房不少于290.16平方米(需在[2018]-158号宗地中沿集中配建社区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县政府。该宗地竞得者须在政府提供的土地上建设不低于5000平方米(含本宗地配建的社区服务用房290.16平方米)的社区之家,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此条由邢塘街道负责监管)。
13、LQ〔 2018 〕-155号竞得人须在该宗地上按照规划条件要求建设公共配套设施,其中不低于1500平方米的集中绿地应设置在幸福路与迎仙路交叉口,并对外开放。该宗地竞得者须在政府提供的土地上建设不低于5000平方米的社区之家,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此条由邢塘街道负责监管)。
三、本次挂牌出让设有保留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临泉县LQ〔 2018 〕-122号、LQ〔 2018 〕-123号、LQ〔 2018 〕-124号、LQ〔 2018 〕-125号、LQ〔 2018 〕-126号、LQ〔 2018 〕-127号、LQ〔 2018 〕-136号、LQ〔 2018 〕-137号、LQ〔 2018 〕-138号、LQ〔 2018 〕-139号、LQ〔 2018 〕-140号、LQ〔 2018 〕-155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可于2018年12月20日8时至2019年1月21日16时前,到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出书面竞买申请;
2、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21日16时前;
3、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取得经临泉县国土资源局和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确认的竞买资格证书;
4、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详见以上宗地的《挂牌出让文件》。
5、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县国土局书面提出。
6、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六、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时间
挂牌地点: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临泉县政务新区县委党校院内东侧二楼)。
挂牌时间:2019年1月14日8时至2019年1月24日16时止。2019年1月24日16时30分在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举行挂牌出让结果确认仪式。
备注:具体挂牌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临泉县国土资源局联系人:杨传军 耿伟 电话:0558-6536701 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 王园园 电话:0558-5398230 监督电话:0558-5398271
开户单位: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阜阳分行临泉县支行 账号:34001711208059067899
临泉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