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1月19日至1月30日挂牌出让永强北片区龙湾中心区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温审资中心土告字〔2018〕93号
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龙湾区人民政府)批准,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州市永强北片区龙湾中心区单元F-06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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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温州市永强北片区龙湾中心区单元F-06地块 |
宗地面积: |
9075.2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温州市龙湾城市中心区(永中街道寺西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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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1.3且≤2.9 |
建筑密度(%):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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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
≥20% |
建筑限高(米): |
位于高度控制分割线以东建筑限高为50米,位于高度控制分割线以西建筑限高为60米。 |
土地用途: |
零售商业用地、餐饮用地、旅馆用地及商务金融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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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使用性质: |
商业用地B1(仅限零售商业B11、餐饮用地B13、旅馆用地B14)兼容商务用地B2 |
投资强度: |
/ |
保证金: |
284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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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7106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及其整数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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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
2019年1月19日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19年1月30日9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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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经规划部门核定单列建筑面积指标的结建地下空间的地价款和地下商品机动车库(位)的地价款另行收取;2、地块内配建机动车泊位总数的10%作为社会停车泊位。3、具体出让范围以浙江信宇测绘信息有限公司出具的XY18-395号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为准。其他事项详见出让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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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参加竞买对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二)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竞买人若非温州市登记注册的企业或尚未成立公司的自然人、其他组织,竞得后须在温州市登记注册,办理工商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工商登记住所即经营场所须在龙湾区境内(不含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生态园区),新企业须由竞得人全额注资成立。若有两家以上联合参加上述地块竞买的,应当事先递交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受让人。竞得人须在竞得后10个工作日内与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尚未成立公司的自然人、其他组织和上述区外企业在符合竞买条件的情况下参与土地摘牌,须在竞得后10个工作日内成立新企业或变更注册地,出让人直接与全额注资成立的新企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19年1月19日9时00分至2019年1月28日17时00分。
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1月28日17时00分。
八、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本次挂牌不设政府保留价。
九、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温州市民中心 会展路1268号 A座4楼)
联系电话:
土地交易处: 0577-88926859 徐女士
地块联系人: 0577-86968262 陈女士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