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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蒙城县1月21日至1月31日挂牌出让政通路北、三阳路南等3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9-01-02

关键字:蒙国土挂告字[2018]第17号

 蒙国土挂告字[2018]第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蒙城县国土资源局(出让人)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如下:

序 号

 土地

 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年)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

证  金

(万元)

备  注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2018-65

 政通路北、三阳路南、(规划)文体路西、灵山大道东

57263.59(85.89亩)

零售商业用地、娱乐用地

1.0-2.2

≤55

≥5

40

3750

1500

建筑高度≤100m,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018-66

 政通路北、三阳路南、经十七路西、(规划)文体路东

46700.67(70.05亩)

城镇住宅用地

1.0-2.2

≤28

≥35

70

14010

5500

建筑高度≤100m(住宅建筑高度不得低于15m),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2018-67

 政通路南、仁和路北、文体路西、灵山大道东

78772.49(118.16亩)

城镇住宅用地

1.0-2.2

≤28

≥35

70

23632

9400

建筑高度≤100m(住宅建筑高度不得低于15m),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特别提示]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2.竞买人若为自然人、蒙城县境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竞得地块后,须在蒙城县设立独立法人公司,并以该公司的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办理项目相关手续。

3.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21日,到蒙城县国土资源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4.申请人可于2019年1月29日17时30分前,向蒙城县国土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为2019年1月29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会同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将在2019年1月29日18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5.挂牌时间为2019年1月21日9时至2019年 1月31日15时,现场竞价时间2019年1月31日15时30分,竞价地点设在蒙城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6.2018-65号地块项目建设大商业不少于7万平方米(不含地下建筑面积),大商业须引进国内外一、二线品牌不少于10个,项目建设内容以蒙城县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为准。大商业部分,竞得人必须自持,不得销售,自持年限:自土地交付之日起40年。该地块项目地下建筑面积用于商业用途的应计入容积率,项目地块全部地下建筑面积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已包括在项目地块出让价款之内,竞得人无需另行缴纳。地下用于商业用途建筑面积可办理不动产权证。具体位置详见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方案。

7.2018-65、2018-65、2018-65等三宗地块项目配套建设的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用房、垃圾收集点、供配电设施、养老设施用房产权归该项目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服务于本项目,不得改变用途,不得销售或出租。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不低于出让底价。

三、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出让人安排专人陪同意向竞买者进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二)竞得人在竞买成交后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三)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上述地块定金从竞买保证金中结转(定金原则上不高于成交价款的20%),余下的竞买保证金优先转为该地块项目开竣工履约保证金,项目开竣工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竞得人补交。若竞买保证金仍有剩余,剩余部分转为土地出让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在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息)。

(五)上述各地块竞得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价款的50%(含定金),4个月内付清余下全部土地出让金(不计息)。逾期付款不满90日,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0.3‰收取违约金;逾期付款达90日或以上,每日按延迟支付款项的0.8‰收取违约金,经出让人催缴后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定金。

(六)上述地块建设工期等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逾期开工或竣工的,每延迟一日,按约定收取违约金。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 安徽省蒙城县国土资源局     

邮    编: 233500

联系电话: 0558- 7624136         

联 系 人: 陆  军   崔晓东

开户单位: 蒙城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蒙城商城路支行

账    号: 34001887501050441059

开 户 行: 中国银行蒙城支行     

账    号: 182702326415

开 户 行: 中国农业银行蒙城县支行

账    号: 675001040005649

开 户 行: 蒙城农村商业银行兴融支行

账    号: 20000180808510300000018

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蒙城县支行

账    号:100304239890010001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蒙城支行

账    号:2710201021000007515

开 户 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蒙城支行

账    号:20000461727810300000026

 

                           蒙城县国土资源局

                                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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