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安市1月27日至2月12日挂牌出让镇南路东侧、红光河南侧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海国土网挂[2019]005号
海国土网挂[2019]005号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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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2019005001 | 镇南路东侧、红光河南侧(二里驾校区域) | 18902 | 商住 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容积率≤2.20 | 建筑密度≤25% | 35%≤绿化率 | 70 | 1000 | 4768.9746 | 10(元/平方米) | |
二、竞买资格:本次出让土地的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法规有其他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01月07日至2019年01月26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海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nt.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19年01月27日 起至2019年02月03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2月03日15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平台(http://www.landnt.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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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块编号:2019005001; |
(二)1.竞得人于成交后30日内缴纳50%的土地出让金,于成交后6个月内缴清其余土地出让金。 2.该项目须在土地成交后6个月内开工建设,3年内竣工验收。 3.自然人、其他组织、市外企业竞买的,须在成交后60日内在海安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地产企业,注册成立企业须为申请人全资企业。 4.该地块需提供位于地块西北侧沿镇南路的一个单元38套房屋,用于下列拆迁区域拆迁户选择安置:(1)本区域12户24套安置房(面积不超过3000平方米),结算价格2650元/平方米,层次差为40元/平方米/层,具体结算细则按海政办发[2008]86号4款执行。(2)海安高新区用于污水泵站动迁安置4户8套安置房(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由,结算价格5300元/平方米(不含层次差),在该区域领取房屋销售许可证后,由海安镇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支付价款。 5.该地块须按规划无偿提供下列公共设施:社区养老服务用房:不少于20平方米/100户,经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政府;邮政服务用房:不少于1000平方米,经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业主委员会。以上设施须在规划总平面图上明确。 6.规划及施工图设计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江苏省绿色发展条例》和《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要求,初步设计应含绿色建筑专项设计内容,且应符合《江苏省民用建筑设计方案绿色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试行)》和《江苏省民用建筑设计方案绿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试行)》要求。 7.建筑产业现代化按《苏建科(2017)43号》和《海政办发(2018)15号》文件执行。 8、该地块的土地交付义务由海安高新区履行,因土地交付而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交付人和竞得人承担,与出让人无关。 9.竞买保证金的缴纳银行由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平台上自行选定的银行,账户由网上交易平台自动确定。 10.本次出让宗地出让人于竞得人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后30日内划交土地。 11.本公告内容由海安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公告中有关规划指标由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本期挂牌出让须知及有关附件办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海安市市区江海东路22号
联系电话:0513-81819597、88917374
联 系 人:曹艳燕 崔建军
开户单位:海安市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平台上自行选定的银行
账 号:网上交易平台自动确定缴纳竞买保证金账号
海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9年01月07日
2019年01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