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安吉县1月31日拍卖出让灵峰街道等3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安土让公字[2019]2号
经安吉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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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规划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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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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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J2019J-2 |
开发区(递铺镇)2010-191-1、灵峰街道2014-42-1地块 |
灵峰街道灵峰村 |
29615 |
商住用地(住宅计容面积不超总计容面积的35%,住宅用地不超总面积的35% )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250 |
6200 |
1.0-1.2 |
不大于30% |
不小于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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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J2019J-3 |
顶森路西侧地块 |
顶森路西侧 |
25374 |
商务金融用地 |
40 |
2350 |
11600 |
1.5-2.0 |
不大于35% |
不小于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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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J2019J-4 |
筏湖水库东侧地块 |
芝里社区筏湖水库东侧 |
29947 |
住宿餐饮用地 |
40 |
1800 |
9000 |
1.3-1.5 |
不大于45% |
不小于35%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AJ2019J-2地块只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不可以联合申请竞买,AJ2019J-2地块带商务条款出让,报名参加竞买即视为同意此条款,若地块由非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竞买人(含自然人)受让的须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AJ2019J-3、AJ2019J-4地块既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但凡联合申请竞买的,须成立新公司,并由新公司签订相关《合同》及协议;同时,此外,在安吉欠缴土地出让金的不得参与上述地块的竞买。
三、本次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五、本次拍卖报名时间:2019年1月20日9:00至2019年1月30日16: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9年1月30日16:00。
拍卖时间:AJ2019J-2:2019年1月31日09:00;
AJ2019J-3:2019年1月31日10:00;
AJ2019J-4:2019年1月31日11:00;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申请人须按照拍卖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八、本次公开出让地块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总价款,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和土地契税。
九、现场咨询:
联系地址:安吉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或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安吉县国土资源局(0572--502160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72--5129118)
联 系人: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王女士 向先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魏女士 李小姐
安吉县国土资源局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