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市崧厦镇北商住[2008]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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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上虞市人民政府批准,定于2010年3 月 30日上午 10时30分在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城北称山路便民服务中心三楼)公开出让上虞市崧厦镇北商住[2008]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 块
座 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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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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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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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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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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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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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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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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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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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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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虞市崧厦镇新光村,百崧公路西侧,老百红线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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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983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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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商业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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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70年、
商业服务业
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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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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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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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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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5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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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
1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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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详见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书。
二、出让方式:拍卖。
三、报名对象和范围:具有开发实力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均可报名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以是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2010年3 月 22日上午8时起至2010年 3 月 29日下午4时前到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报名(节假日期间不受理报名)。
五、报名条件和其他要求:
1、企业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的,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参加竞买的,为本人身份证与有效证件;联合参加竞买的,还须提供联合开发的说明文本。
2、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不计息);在报名截止日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必须为可在上虞市区各商业银行即时兑现的银行汇票或现金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单位及帐号:上虞市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开户行:中信银行绍兴上虞支行,银行帐号:7334110182600071618。
3、本次土地出让不受理电话、邮寄等报名;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时领取相关资料。
4、建设内容:(1)、地块内以建设低、多层住宅为主,东北侧在允许建设小高层区域内可建小高层住宅;其他区域严禁建设小高层住宅。严禁建设独立式低层住宅。(2)、沿老百红线建设商业用房,要求商业用房层数不得超过2层,建筑面积不得超过4000平方米。(3)、地块内不得单独另建零星附房。
5、若受让方为市外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的,必须在上虞市注册成立独立的法人企业开发经营本地块。
六、相关事项详见出让须知和合同文本、规划设计条件书,出让地块情况如有变动,另行公告。
七、若公告内容与规划设计条件书不一致时以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
九、上虞市招标投标监督办公室对本次出让活动进行监督,投诉电话:0575-82180907。
上虞市国土资源局
二O一0 年三月十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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