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安县2月12日至2月22日挂牌出让海安开发区迎宾路西侧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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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国土网挂[2019]009号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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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2019009001 | 海安开发区迎宾路西侧、文萃路南侧地块 | 12947 | 商住 城镇住宅用地 |
1<容积率≤4.50 | 建筑密度≤40% | 70 | 2000 | 8016.7842 | 10(元/平方米) | ||
二、竞买资格:该地块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或企业授权经营的企业法人。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01月23日至2019年02月11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海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nt.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19年02月12日 起至2019年02月20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2月20日15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nt.com);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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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块编号:2019009001; |
(二)1.竞得人于成交后30日内缴纳不少于50%的土地出让金,其余土地出让于成交后180日内缴清。2.自然人、其他组织、县外企业竞得的,须在成交后60日内在海安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成立企业须为申请人全资企业。3、受让人须自持不少于30%的商业部分建筑面积。4、配建下列公共设施并于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1)社区用房:不少于450平方米;(2)社区养老服务用房:不少于20平方米/100户;5、按规定标准配建人防设施。6、按标准配备技防设施。7、规划及施工图设计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江苏省绿色发展条例》和《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要求,初步设计应含绿色建筑专项设计内容,且应符合《江苏省民用建筑设计方案绿色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试行)》和《江苏省民用建筑设计方案绿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要点(试行)》要求。7、建筑产业现代化按《苏建科(2017)43号》和《海政办发(2018)15号》文件执行。8.竞买保证金的缴纳银行由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平台上自行选定的银行,账户由网上交易平台自动确定。9.本次出让地块土地交付义务由城东镇人民政府(海安开发区管委会)履行,于竞得人缴清土地出让金后1个月内划交土地,因土地交付产生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城东镇人民政府(海安开发区管委会)和竞得人承担,与出让人无关。10.本公告内容由海安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公告中有关规划指标由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本期挂牌出让须知及有关附件办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海安市江海东路22号
联系电话:0513-81819597、88917374
联 系 人:曹艳燕 崔建军
开户单位:海安市国土资源局
开 户 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平台上自行选定的银行
账 号:网上交易平台自动确定缴纳竞买保证金账号
海安市国土资源局
2019年01月23日
2019年0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