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马鞍山市2月11日至2月22日挂牌出让旅游大道与向霍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马国土出让告字[2019]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批准,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决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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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地块名称 |
地块位置 |
建设用地面积(M2) |
规划用途 |
容积率 |
出让年限 |
出让起始价 |
土地竞买保证金 |
建设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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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土让2019-2号 |
旅游大道与向霍路交叉口西北角地块 |
东至向霍路、南至现状道路,西北至秀山花园 |
2478.72(约3.72亩) |
居住用地 |
R<1.3 |
住宅:70年;其他:按法定最高出让年限 |
240万元 (约64.5万元/亩) |
240万元,参加竞买者需同时向花山区政府交纳出让建设用地范围内地上建筑物价值163.27万元(未竞得土地的,由区政府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
12个月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该项目为花山区张庄中心村安置房项目地块,所建住宅均为安置房。
2、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3、土地开发程度:出让范围内杆管线及地下管网由受让人勘验后妥善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4、土地交付:宗地成交后,花山区政府按现状30日内将土地和地块上全部建筑物、构筑物及相关资产无纠纷交付竞得人,并将相关资料一并移交,同时负责协助竞得人办理相关手续。
5、开工及竣工时间:竞得人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建设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项目施工建设。
6、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之前与花山区政府签订该宗地的《花山区张庄中心村农民安置房开发建设项目责任书》。
7、项目建设条件:竞得人须按《马鞍山市花山区张庄中心村安置小区规划设计方案》实施建设,建成后的安置房依照《花山区张庄中心村农民安置房开发建设项目责任书》要求销售给花山区政府指定的征迁安置户。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出让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9年1月17日9时至2019年2月20日17时,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窗口(马鞍山市汇通大厦)获取出让文件。
五、本次挂牌出让交纳土地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汇款帐号详见出让文件附件)截止时间
为2019年2月20日17时。申请人可于2019年1月17日9时至2019年2月20日17时,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窗口(马鞍山市汇通大厦)提交书面申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在2019年2月20日17时前确认挂牌竞买资格(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须知》)。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时间
2019年2月11日9时至2019年2月22日16时。挂牌地点为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拍卖厅(汇通大厦五楼)举办。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出让采用电脑报价方式即竞买人通过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厅专用电脑报价终端登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矿权公开出让报价系统”进行报价。
(二)意向竞买人可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咨询电脑报价系统的使用方法。
联系电话: 0555-5200198(彭女士) 0555-2373676(史先生、芮女士)
查询网址:http://gtj.mas.gov.cn/ http://zbcg.mas.gov.cn/maszbw
监督电话:0555-2366201(马鞍山市纪委监察局)
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马鞍山市国土资源局
2019年1 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