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利辛县2月1日拍卖出让胡集镇利胡路西侧等2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利土储告字[2019]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经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政府批准,利辛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拍卖出让2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此次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
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 面积 (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保证 金(万元) |
起始价 增价幅度 (万元) |
备 注 |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化率 |
||||||||
|
GT[2019] 7 |
胡集镇 利胡路西侧 |
18.14 |
商业 |
≤2.0 |
≤45% |
≥20% |
商业40 |
560 |
560 10 |
|
|
GT[2019] 8 |
张村镇 李门居委会 |
11.32 |
教育(幼儿园) |
≤1.0 |
≤30% |
≥35% |
50 |
220 |
220 10 |
|
[特别提示]
1、出让地块的实际使用面积以土地登记时的实际测量为准。
2、竞买保证金需通过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纳,具体事项请联系利辛县国土资源局(0558-88127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活动。
申请人可于2019年1月11日至2019年1月31日17时前到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19年2月1日11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在利辛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时间:2019年2月1日15时。
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我局安排专人陪同有意竞买者前往现场踏勘,有意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二)竞买人若为利辛县境外企业,竞得该地块后必须在利辛县注册成立独立法人子公司,由该子公司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后须当场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一个月内与拍卖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四)竞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转作竞得地块的出让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人在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我局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徐震
联系电话:0558—8803252、13505665678、13856703247
利辛县国土资源局
2019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