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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太和县2月18日至2月28日挂牌出让大新镇乐昌路东侧等3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9-01-24

关键字:太国土资[2019]35号

 

太国土资[2019]35号

【信息日期:2019/01/24

 

经太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太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  地

编  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出让年限

(年)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证

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TH[2018]-22-1

大新镇乐昌路东侧

富民路南侧

60152.09m2

(合90.23亩)

商住

40 70

不大于2.5

不小于1.0

不大

于22%

不小

于35%

123万元/亩

2220

TH[2018]-22-2

大新镇泰昌路西侧

富民路南侧

45622.89m2

(合68.43亩)

商住

40 70

不大于2.5

不小于1.0

不大

于22%

不小

于35%

123万元/亩

1684

TH[2018]-42

颍南安置区西侧

颍南安置区北侧

9161m2

(合13.74亩)

商住

40 70

不大于2.75

不小于1.0

不大

于22%

不小

于35%

147万元/亩

404

TH[2018]-60

工业大道北侧

宁洛高速南侧

18764m2

(合28.15亩)

工业

50

不小于1.2

不小于40%

不大于10%

258

258

TH[2018]-61

工业大道北侧

万福沟东侧

24051m2

(合36.08亩)

工业

50

不小于1.2

不小于40%

不大于10%

330

33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出让宗地的竞买。申请人或其股东此前有未履行与太和县国土资源局签订的《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在安徽省国土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存在失信行为且尚在惩戒期内的,出让人可拒绝其竞买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TH[2018]-22-1和TH[2018]-22-2两宗地需同时报名、同时竞拍。TH[2018]-42号宗地竞买人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1月25日至2019年2月26日,到太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四、递交竞买申请书及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19年2月26日17时(竞买保证金以拨入指定账户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2月26日18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五、挂牌地点:太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地址:太和县镜湖路与曙光路交叉口富民家园B11栋4楼)。

六、挂牌报价时间:2019年2月18日8时至2019年2月28日17时。挂牌会时间为2019年3月1日上午10时,2019年3月1日上午8时至10时为挂牌“保护期”,“保护期”内出让人不再受理报价,竞买人须按时到挂牌会现场,出让人征询竞买人意见,仍有竞买人要求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太和县健康东路4号国土资源局一楼     

联系电话:0558—8631553                        

联 系 人:赵 兵    张 杰                   

太和县国土资源局

2019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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