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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2月19日至3月1日挂牌出让滨江商务区桃花岛片区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9-01-29

关键字:温审资中心土告字〔2019〕3号

 温审资中心土告字〔2019〕3号

  

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龙湾区人民政府)批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州市滨江商务区桃花岛片区T05-07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温州市滨江商务区桃花岛片区T05-07地块

宗地面积:

29523平方米(44.2845亩)

宗地坐落:

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下埠村

出让年限:

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和餐饮用地40年

容积率:

≥1.5且≤3.21

建筑密度(%):

≤30%

绿地率(%):

≥30%

建筑限高(米):

≤100米(且住宅建筑高度≥24米)

土地用途: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和餐饮用地

规划使用性质:

二类居住用地R2兼容零售商业用地(B11)、餐饮用地(B13)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56900万元

起始价:

113800万元

加价幅度:

300万元及其整数倍

挂牌开始时间:

2019年2月19日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9年3月 1日9时00分

备注: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经规划部门核定单列建筑面积指标的结建地下空间的地价款和地下商品机动车库(位)的地价款另行收取;2、该地块需根据《浙江省城镇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配建标准》(建设发[2014]250号)的要求配置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须设置公厕一处,建筑面积≥60平方米,设置开闭所一处,建筑面积≥120平方米,配建的公共配套设施由竞得人无偿代建;3、具体出让范围以浙江省测绘大队出具的温供S2018-006号用地定界技术报告为准。其他事项详见出让须知。

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参加竞买对象: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

(二)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竞买人若非温州市登记注册的企业或尚未成立公司的自然人、其他组织,竞得后须在温州市登记注册,办理工商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工商登记住所即经营场所须在龙湾区境内(不含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温州生态园区),新企业须由竞得人全额注资成立。若有两家以上联合参加上述地块竞买的,应当事先递交联合竞买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受让人。竞得人须在竞得后10个工作日内与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要求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提供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公司登记基本情况》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不动产登记前签订且最迟不得超过成交确认后6 个月。出让人也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19年2月19日9时00分至2019年2月27日17时00分。

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2月27日17时00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九、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温州市民中心 会展路1268号 A座4楼)

联系电话:

土地交易处:      0577-88926859  徐女士

地块联系人:      0577-86968262  陈女士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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