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2月19日至3月4日挂牌出让澧浦镇天堂庵坡地村镇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金市土让告字[2019]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以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经金华市人民政府批准,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通过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公开挂牌出让金东区范围内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规划设计条件及规划红线图)
|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地块面积(m2) |
|||||
|
金东区澧浦镇天堂庵坡地村镇待出让地块 |
澧浦镇铁店村、长庚村、汪碗村 |
24984.71 |
|||||
|
规划指标要求 |
|||||||
|
1、建筑总占地面积≤23206.97㎡。A地块建筑占地≤10941.90㎡;B地块建筑占地≤12265.07㎡,建筑投影(含挑檐及花池等建筑物附属设施)必须在用地红线范围内; 2、1.20≤容积率≤1.4781,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36929.99㎡。A地块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6850.38㎡;B地块计容积率建筑面积≤20079.61㎡;建筑面积的计算按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编号DB33/T1152-2018); 3、建筑层数及高度:建筑层数以1-2层为主,局部3层,一层建筑檐口高度(±0.00起算,下同)≤5米,二层建筑檐口高度≤8米;三层建筑檐口高度≤12米; |
|||||||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单价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出让方式 |
是否设有保留价 |
||
|
商服 |
40年 |
903元/㎡ |
1200 |
挂牌 |
有 |
||
|
备注 |
1、A地块、B地块各配建公厕三座,其每座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给澧浦镇人民政府; 2、停车位数量按照《金华市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停车位须在用地红线内解决,其中应提供不少于 80个机动车公共停车位,地块内集中配套建设机动车停车场的用地面积不少于1777.74㎡,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给澧浦镇人民政府; 3、其它详细规划要求以规划部门的规划意见《澧浦镇天堂庵坡地村镇待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
||||||
二、竞买对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和在本次报名前仍拖欠金华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组织和个人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金东区外的竞买人在竞得地块后须在金东区注册设立一家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如竞买人竞得土地后须设立新公司,事先须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申请,且竞得人在新注册公司中的投资比例必须在51%(含)以上;(2)竞得者必须按照建设用地出让合同规定的条件要求进行开发建设。
三、出让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申请人须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四、竞买申请
申请人从“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提交申请。申请人须持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填报相关信息,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参与地块竞买。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联系电话:400-0878-198,地址、网址见出让须知。
五、出让文件获取
本次挂牌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详细资料文件可从“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具体要求见本次挂牌出让文件。
六、出让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19年01月30日至2019年02月18日。
2.报名时间:2019年02月19日至2019年02月28日。
3.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9年02月28日15:00时止,此以实到指定帐户时间为准,经网上交易系统确认后参加交易活动。
4.挂牌起始时间为2019年02月19日9时,挂牌截止时间为:
2019年03月04日15时止;
挂牌、报价地点: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挂牌起始、截止时间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七、确定竞得入选人
地块设底价(即保留价);按照价高者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其资格审查在网上挂牌结束后进行。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式详见出让须知。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地块仅出让土地使用权,如涉及开采地下矿产资源的,应当另行办理矿产资源出让手续。本次出让地块成交价不含有关税、费,受让人须按规定另行交纳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挂牌成交总额3%的契税等有关税费。
2、出让地块未作地下工程勘查,如遇有各类管线、不良地质以及电力、通信设施设备迁移等情况均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处理并支付相关费用,出让人不承担责任。
3、本次出让,出让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可以自行进行现场踏勘。请有意竞买的人(单位)在报名竞买前,到地块所在地的澧浦镇人民政府详细了解地块现状。
4、鉴于项目发展旅游等产业的需要,在保持项目功能完整性的前提下,该地块受让人自持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总建筑面积的30%,自持部分不得分割抵押登记;该项目不得预售,项目须整体竣工验收完成后,方可办理分割转让。
九、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79-82065133
2.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联系人:章先生
4.浙江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land.zjgtjy.cn/GTJY_ZJ/
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0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