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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2月20日至3月6日挂牌出让经济技术开发区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9-01-30

关键字:温审资中心土告字〔2019〕5号

 温审资中心土告字〔2019〕5号

 

经温州市人民政府(委托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批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园区C-18b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海园区C-18b地块

宗地面积:

41081.17平方米

宗地坐落:

滨海十六路与金海大道交汇处东南侧

出让年限:

40年

容积率:

≤1.6且≥1.5

建筑密度(%):

≤25%

绿地率(%):

 ≥30%

建筑限高(米):

80米

土地用途:

商务金融用地

起始价:

5940万元

保证金:

1188万元

加价幅度:

50万元及其整数倍

挂牌开始

时间:

2019年2月20日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9年3月6日9时00分

备注: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耕地占用税(具体以财政部门核定为准)、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经规划部门核定单列建筑面积指标的地下商品机动车库(位)的地价款另行收取;2、地块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地块具体指标与开发要求详见出让须知和规划条件通知书([2018]规划条件07035号)。

具体情况以《挂牌出让须知》为准。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只可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仅限成立一家新公司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网上报名拟成立新公司页面中明确。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

出让人根据挂牌出让结果,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竞买人如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与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温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四、地块计入容积率指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65731平方米,其中可分割转让的建筑面积不大于5000平方米(地上一层建筑面积不可分割销售转让),其首次转让对象须为企业法人,剩余建筑面积不可分割销售转让,可整体销售(转让)。

地块带保底总平方案出让,保底总平方案已经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与建设局审核,在确保地块主要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容积率、建筑外立面处理等规划设计条件与保底总平方案保持一致的前提下,可对保底总平方案进行优化,优化方案须经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同意。

五、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六、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go_home)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七、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19年 2月20日9时00分至2019年3月4日17时00分。

八、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3月4日17时00分。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不设出让底价。

十、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民中心会展路1268号 A座4楼)

联系电话:

土地交易处: 0577-88926867  章先生
    地块联系人: 0577-86999906  高先生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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