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泰顺县2月22日至3月6日挂牌出让罗阳镇新城区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泰资规挂20190101号
经泰顺县人民政府批准,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受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以挂牌方式出让泰顺县中心城区WX-01-10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出让人为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具体组织实施由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授权委托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期 |
起始价
|
|
|
泰顺县中心城区WX-01-10地块 |
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区 |
3225平方米 |
住宅用地、商服用地 |
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40年 |
1250万元 |
|
|
竞买保证金 |
合同定金 |
增价幅度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土地开发程度 |
建筑限高 |
|
1250万元 |
最终成交价的20% |
50万元 或其倍数 |
≥1.0且≤1.5 |
≤30% |
五通一平 |
24米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得者需在本县内注册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开发机构(公司)进行开发。
三、该地块商业建筑具体的分摊面积以住建局最终审定的建筑设计方案为准,但最高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5%,土地分摊面积可在项目竣工验收后进行调整,按实际分摊面积给予办理土地变更登记,商服用地的土地用途按实际用途予以登记。
四、竞得人在竞得土地使用权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得人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相关资料,到发展改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市监、消防等相关部门办理项目有关的报批手续。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七、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19年2月22日10时00分至2019年3月4日10时00分。
八、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3月4日10时00分。
九、本次挂牌出让时间:2019年2月22日10时00分至2019年3月6日10时00分。
十、挂牌成交的土地出让金价款不包含城市市政配套费、墙改费、放样定线费、建筑设计费、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相关费用,竞得人需自行办理土地、规划等证件手续并按规定另行缴纳相关费用。
十一、联系方式
现场咨询: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与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23号304室)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77-67581355 叶先生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0577-67569869 唐先生
泰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泰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