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天台县2月26日至3月8日挂牌出让平桥镇大路杨村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天土资出告字〔2019〕7号
经天台县人民政府批准,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1 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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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地块 座落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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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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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桥镇TPQ04-0308地块 |
平桥镇大路杨村 |
41196 |
住宅、商业 |
1.1-2.5 |
≤30 |
≥30 |
住宅70、商业40 |
470 |
2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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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体建设要求详见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天建规条[2019]6号)。 2、地价款不含城市建设配套费、土地交易契税、人防费等其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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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其他要求:
(一)竞得人需在地块内代建商业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其中一层1350平方米,二层1350平方米,建成后无偿交给平桥镇大路杨村集体。(具体位置及其他要求详见协议)
(二)天台县全域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回收地块住宅安置房地上建筑面积40050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140平方米套型不少于166套、建筑面积120平方米套型不少于127套、建筑面积90平方米套型不少于17套,安置房以毛坯房形式交付。回收住宅安置房价格为2500元/平方米,回收停车位价格为4万元/个。(其他要求详见《天台县平桥镇TPQ04-0308地块安置房回收协议书》)
(三)该地块的安置房与可开发的商品房同步启动建设。安置房全面完成地下工程的,可售商品房部分签发第一批次预售证;安置房完成全部结构封顶的,可售商品房部分签发最后批次预售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天台县范围内拖欠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土地成交后,如竞得人为非在天台县内注册登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及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须2个月内在天台县依法注册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取得相应资质后方可开发。
(二)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
(三)联合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的联合各方出资比例成立独立法人公司。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门户网站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
申请人须按照挂牌出让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五、本次挂牌出让报名时间:2019年2月26日至2019年3月7日。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7日16:00。
挂牌时间:挂牌起始时间为2019年2月26日9时,
挂牌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8日9时。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有关挂牌出让文件资料,竞买人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竞买。
七、未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者可在5天内退回保证金(不计利息);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者,原保证金抵作定金并在2019年4月15日前交齐全部出让金。
八、现场咨询: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利用科(天台县赤城街道工人东路111号;咨询电话:0576-83979096)。
系统网络技术咨询QQ: 2207208546
数字证书技术咨询:400-0878-198
天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