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临泉县2月25日至3月7日挂牌出让韦寨镇韦寨居委会韦寨中学南侧等2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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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国土资公告〔2019〕02号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经临泉县人民政府批准,临泉县国土资源局决定采取挂牌方式出让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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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 方式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竞价增幅 万元/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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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LQ〔 2018〕-45号 |
韦寨镇韦寨居委会韦寨中学南侧、规划学友路西侧、规划财富路东侧 |
15604.6平方米(约合23.41亩) |
商业、住宅混合用地(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0%) |
挂牌 |
不大于1.3 |
不大于50% |
不小于10%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40 |
7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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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LQ〔 2018〕-114号 |
城南街道幸福路北侧、新汇英学校东侧、迎宾大道南侧 |
60329.7平方米(约合90.49亩) |
中小学用地 |
挂牌 |
不大于1.2 |
不大于30% |
不小于35% |
50年 |
25 |
500 |
2 |
上述地块其他规划指标按规划要求执行。
二、竞买人资格及宗地要求:
LQ〔 2018〕-45号宗地资格要求:
1. 竞买人资格条件:①竞买人须为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国内法人公司。②竞买人报名时,须承诺负责处理好该项目所有遗留问题并会同韦寨镇政府做好善后工作。③竞买人报名时须提供临泉县韦寨镇政府审核确认函。
2.依据省国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我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
3.建设工期12个月。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实质性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12个月内竣工(结构封顶)。
4.竞得人须在该宗地上按照规划条件要求建设公共配套设施。
5.竞得人须按临泉县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不得擅自改变,否则视为违约。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时由政府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超容积率建设时对超容积率部分政府无偿收回,且由受让人按出让总面积100万元/亩向出让人支付违约金(此条款由韦寨镇政府负责监管)。
6.竞得人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竞得人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土地出让金,但首期(即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比例不得低于总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余款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缴清。分期支付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7.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临泉县国土资源局会同韦寨镇政府办理土地移交手续,并负责监督受让方将合同条款履行到位。宗地范围内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拆迁至室内地坪,其他维持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8.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已认真阅读该宗地相关出让文件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土地现状充分了解无异议,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表》,不对宗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提出异议和抗辩”。
LQ〔 2018〕-114号宗地资格要求:
1. 竞买人资格条件:①竞买人具有临泉县合法的办学资质,且具备十二年一贯制办学资质,拥有建筑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的学校项目。②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交县教育局根据以上资料和学校规划布点审核确定的资格预审证明。
2.依据省国土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国土资源市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国土资规〔2016〕4号)等文件规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到我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存在失信惩戒信息记录,则不予受理申请。
3.建设工期18个月。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4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后18个月竣工(结构封顶)。竞得人开竣工时需向县国土局书面申报。
4.项目建成后,竞得人须承担总招生人数不少于30﹪的学生,按照同类公办高中标准收费(由县教育局负责监管,申请人报名时书面承诺)。
5.竞得人须按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县城乡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的要求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并兑现报名时作出的承诺,否则,视为违约,政府有权无偿收回该土地使用权。
6.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项目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7.土地出让金缴纳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50﹪以上(含50﹪),余额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缴清;分期支付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出让价款时,须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8.交地条件及时间。宗地范围内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拆迁至室内地坪,其他维持现状,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签订合同之日起90日内净地交付土地。
三、本次挂牌出让设有保留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宗地挂牌公告期含竟得土地后的初始登记公告期,竞得人取得土地后,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再另行公告,直接依法登记。
五、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临泉县LQ〔 2018〕-45号、LQ〔 2018〕-114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须知》。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可于2019年1月29日8时至2019年3月4日16时前,到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出书面竞买申请;
2、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4日16时前;
3、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取得经临泉县国土资源局和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确认的竞买资格证书;
4、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详见以上宗地的《挂牌出让文件》。
5、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县国土局书面提出。
6、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七、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时间
挂牌地点: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临泉县政务新区县委党校院内东侧二楼)。
挂牌时间:2019年2月25日8时至2019年3月7日16时止。2019年3月7日16时30分在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举行挂牌出让结果确认仪式。
备注:具体挂牌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临泉县国土资源局联系人:杨传军 耿伟 电话:0558-6536701 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 王园园 电话:0558-5398230 监督电话:0558-5398271
开户单位:临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阜阳分行临泉县支行 账号:34001711208059067899
临泉县国土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