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宁市4月1日至4月12日挂牌出让长安镇聆涛路北侧等3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海自然资告字[2019]第5号
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三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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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块 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 面积 (公顷) |
土地 用途 |
产业 定位 |
规划指标要求 |
投资 强度 (万元/公顷) |
开工半年投资额(万元) |
年均 销售 (万元/公顷) |
年均 税收 (万元/公顷) |
供地 年限(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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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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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自然字19008号 |
长安镇(高新区)聆涛路北侧、启辉路西侧 |
7.0798 |
商业商务用地 |
/ |
地上3.0-4.0;地下≤0.17 |
≤25% |
18000 |
10000 |
/ |
运营后3年300 |
40年 |
4500 |
22350 |
|
2 |
海自然字19015号 |
马桥街道丰收路北、广顺路东侧 |
0.3277 |
商业商务用地 |
/ |
1.5-2.0 |
≤40% |
10500 |
1000 |
/ |
运营后3年300 |
40年 |
170 |
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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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海自然字19016号 |
尖山新区凤凰山东北侧 |
2.6761 |
旅馆及其他服务设施用地(民营培训机构) |
/ |
1.5-1.8 |
≤40% |
6075 |
6000 |
/ |
运营后3年150 |
40年 |
490 |
2440 |
二、本次挂牌出让土地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对缺乏诚信(欠缴出让金或违约金等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至本次公告挂牌开始之日仍未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竞得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
五、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4月10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0日16:00时)
挂牌时间:挂牌起始时间为2019年4月1日10:00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2日10:00时。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须知》。《挂牌出让须知》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现场咨询: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3号楼)
联系人:朱小姐 陈先生
咨询电话0573-87657728,0573-87289249
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1893243017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八、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需收取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按土地出让金成交总额的5%收取,单宗土地履约保证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海自然字19008号地块: 项目100%自持,主体建筑的最小登记分割单元不小于200平方米(裙房除外)。
3、海自然字19015号地块: 项目100%自持,除裙房外,最小登记分割单元不小于200平方米。
4、海自然字19016号地块: 项目100%自持,旅馆建筑面积不少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35%,且民营培训机构建筑面积不少于23000平方米。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一九年三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