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歙县4月2日至4月11日挂牌出让练江大桥等2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歙国土告字〔2019〕3号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歙县人民政府批准,歙县国土资源局委托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以下2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设计主要指标(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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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 密度 |
起始价 (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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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国土﹝2019﹞03号 |
练江大桥、新安路以南(老汽车站) |
16850.63㎡ (合25.28亩) |
商住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1.2 <1.4 |
≥30% |
≤30% |
2731 |
2300 |
商业计容面积不得小于总计容面积的40%其他详见规划意见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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歙国土﹝2018﹞25号A |
紫经大道北侧(二中西南侧) |
31670.41㎡ (合47.51亩) |
住宅 |
70年 |
≥1.0 <2.0 |
≥32% |
≤30% |
3171 |
5000 |
详见规划意见 |
以上地块最终出让面积以交地时的实测面积为准。
基础设施:以上地块均按现状出让,项目建设所需的供水、供电、排水、排污管道、通讯线路及有线电视等所有市政配套设施均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并承担费用。地块内若有地下管道、线缆等,由土地竞得人自行负责迁移,并承担费用。
二、 竞买人资格及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司法人,均可参与竞买,但不接受联合竞买。非项目所在地土地竞买人在竞得土地后须在歙县注册成立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同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买人及其股东,其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在处理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申请:
①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②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等违法行为的;
③此前已取得土地使用权,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④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⑤此前曾取得土地但至今仍违约拖欠土地成交价款的;
⑥有恶意串通参与土地竞价行为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建立竞买人信誉档案,根据报名报价情况、出让金缴纳及违约情况、不良竞价情况及供地后开发建设情况,将分别作出失信记录、违约记录、不良记录和优良记录,并定期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并按有关规定实施加收罚金、收取闲置费、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解除出让合同等。
四、竞买申请与登记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见《挂牌出让文件》。所有报名参与竞买上述公告中地块的意向竞买人可于2019年3月13日8时至2019年4月9日11时前,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http://ggzy.huangshan.gov.cn/hsweb/Default.aspx)交易平台登录栏进行用户登记(用户登记操作联系电话0559-2351030,加入qq群172359788,群文件里有土地类用户操作手册及入库提交资料模板,本项目网上报名操作联系电话0559-6527291),完成用户登记且通过审核后,竞买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点击所要参与竞买的地块并下载 《出让文件》,携带报名地块出让文件所要求提交的书面资料,到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业务部进行报名审查。
提出竞买申请者,须持下列资料办理竞买手续:1、竞买申请书;2、申请人有效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等);3、委托他人竞买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4、竞买保证金已支付进账的凭证;5、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6、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7、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以上材料必须真实、齐全,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一律加盖公司印章。
五、竞买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
申请人须在2019年4月9日11时截止时间前将足额的保证金缴入公告中的账户。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将在2019年4月10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颁发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地点设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紫阳路19号歙县城市规划展示馆二楼),挂牌现场活动时间定于2019年4月11日9时。
挂牌时间为:2019年4月2日至2019年4月11日;
报价时间为:8时至11时30分和14时30分至17时00分止(其中2019年4月11日报价时间为8时至9时);
七、注意事项
1、出让地块的详细情况、规划设计条件、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地块最终出让面积以交地时的实测面积为准。如对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出让范围、界址权属存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日内向歙县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意见,没有异议的,出让宗地范围、界址权属以出让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3、宗地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根据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对虽已报名登记但无故不参加竞买活动的也不予退回竞买保证金。
4、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接受申请报名。
5、本次出让成交价格不包括税费,税费按现行相关规定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6、歙国土﹝2019﹞03号与歙国土﹝2018﹞25号地块为搭配方式挂牌出让,竞买人需同时竞买歙国土﹝2019﹞03号、歙国土﹝2018﹞25号两地块。
7、歙国土﹝2019﹞03号地块鉴于地块区位的特殊性,须打造成高品质的城市平台示范项目,商业部分须引入连锁知名品牌书局及知名品牌餐饮及娱乐项目。该地块须投资外资,且实际到账不低于1500万美元,其中500万美元实际到账须在竞得土地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持歙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外资到账证明材料到县国土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实际到账的,成交确认书予以解除,已交定金不予退还,全部外资实际到账须在竞买成交后3个月内完成(以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出具证明为准),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实际到账的,土地出让合同予以解除,已交定金不予退还。
8、歙国土﹝2019﹞03号、歙国土﹝2018﹞25号两地块的住宅建筑须100%精装修和成品交付,装修企业必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9、歙国土﹝2018﹞25号A地块竞得人须集中配建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便民服务用房,建成后无偿交给政府,具体位置需在规划设计方案里明确并经规划主管部门核准。B地块根据文物部门的意见划定范围面积为2115.47㎡(合3.2亩),主要对遗址内遗存保存较好的部分进行原址保护,不再建设永久性建筑物。B地块遗址公园由A地块土地竞得方在文物保护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承担配套建设任务,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便民服务用房、遗址公园须与A地块开发建设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A地块必须保障B地块的通行权,确保遗址公园对外公开开放。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1、地块咨询联系人和电话: 歙县国土资源局 吴先生、洪女士 0559-6537675
外资事项咨询联系人和电话:歙县科技商务经济信息化局 方女士 0559-6510317
网址:http://zw.huangshan.gov.cn/BranchOpennessContent/showList/10667/0/page_1.html 、http://www.landchina.com
2、报名受理联系人和电话: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胡女士、汪女士 0559-6527291
网址(报名申请及出让文件下载):http://ggzy.huangshan.gov.cn/hsweb/Default.aspx
3、收款人为:歙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户
开户行和帐号分别为:
中国工商银行歙县支行:1310094029000029176 中国建设银行歙县支行: 34001699108053001942-000002
中国银行歙县支行 : 182703745481 中国农业银行歙县支行: 12762001040007425
歙县农村商业银行:20000216209910300000026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歙县支行:100283092080010001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歙县支行:2210201021000008723
歙县国土资源局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2019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