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桐乡市4月4日至4月18日挂牌出让桐乡经济开发区等2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桐土告字[2019]09号
经桐乡市人民政府批准,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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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坐落 |
用途 |
出让面积(㎡)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万元) |
每次增幅 (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转作受让地块定金(万元) |
转作受让地块履约保证金(万元) |
出让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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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桐土储[2019] 04号 |
桐乡经济开发区发展大道南侧、振华路西侧 |
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城镇住宅用地 |
83396.04 |
1.0-2.6 |
不大于35 % |
不小于25% |
47800 |
500 |
9560 |
9060 |
500 |
批发零售用地、商务金融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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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桐土储[2019] 01号 |
桐乡市洲泉镇环城南路北侧、永安南路东侧 |
A地块:城镇住宅用地、批发零售用地 B地块:教育用地 |
A地块:69886.45㎡ B地块:11694.18 ㎡ |
A地块:1.0-2.3 B地块:0.5-0.9 |
不大于35 % |
A地块:不小于30%; B地块:不小于35% |
27500 |
300 |
5500 |
5000 |
500 |
批发零售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教育用地50年 |
备注:
(一) 桐土储[2019]04号
1.受让方(非本市企业或本市非房地产企业)必须在桐乡市成立全资房地产企业(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取得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后方可进行开发建设。出让人可以根据挂牌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再由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2. 该地块住宅建筑分摊占地面积不得超过69000㎡;
3. 该地块项目商业(零售商业)、商务办公(商务金融)建筑不分割产权比例不低于项目商业(零售商业)、商务办公(商务金融)计容总建筑面积的50%,且不分割产权建筑不得办理在建工程抵押贷款,不分割产权证办理后三年内不得办理抵押,十年内不得办理整体转让,十年后可分割销售。商务办公部分最小分割单位不小于300平方米;
4.该地块方案设计应符合《桐乡经济开发区22单元B-05、B-07、B-24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见下载出让文件);
5、受让方竞得土地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须与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开发区发展大道南侧、振华路西侧地块产业投资协议》(见下载出让文件),受让方凭土地成交确认书和《开发区发展大道南侧、振华路西侧地块产业投资协议》与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开发区发展大道南侧、振华路西侧地块产业投资协议》由浙江省桐乡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6.地块具体规划要求详见规划条件;
7.履约保证金(不计息)退还办法详见挂牌须知。如受让人违反出让合同的相关条款而产生的违约金,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二) 桐土储[2019]01号
1.受让方(非本市企业或本市非房地产企业)必须在桐乡市成立全资房地产企业(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子公司)并取得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后方可进行开发建设。出让人可以根据挂牌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再由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2. 该地块受让方须提供不小于1574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及不少于151个标准汽车位(即每套公寓房配1个标准车位),由桐乡市湘溪小城市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定向回购,回购价格:住宅1000元/平方米;标准车位为无偿移交;
3、B地块配建21班幼儿园一所,示意位置详见用地红线图。配建幼儿园应功能独立,与住宅小区其他用地界限明确,并单独提供出入口及停车位;
4、受让方竞得土地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后,须与桐乡市湘溪小城市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桐乡市洲泉镇财税所南侧地块安置公寓回购协议》(见下载出让文件)和《桐乡市洲泉镇财税所南侧地块幼儿园配建协议》(见下载出让文件),受让方凭土地成交确认书、《桐乡市洲泉镇财税所南侧地块安置公寓回购协议》和《桐乡市洲泉镇财税所南侧地块幼儿园配建协议》与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桐乡市洲泉镇财税所南侧地块安置公寓回购协议》和《桐乡市洲泉镇财税所南侧地块幼儿园配建协议》由桐乡市洲泉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5.地块具体规划要求详见规划条件。
6.履约保证金(不计息)退还办法详见挂牌须知。如受让人违反出让合同的相关条款而产生的违约金,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报名:⑴因土地受让人申请解除合同终止履行合同义务或自身原因被取消竞买资格,自合同解除或被取消竞买资格之日起不足一年的;⑵违规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尚未全额支付的;⑶存在闲置土地,且闲置土地未通过竣工复核验收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可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
五、出让时间安排
(一) 报名时间:2019年04月04日至2019年04月16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9年04月16日16:00时)
(二)挂牌时间:
1、桐土储[2019]04号地块挂牌起始时间:2019年04月04日8:30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19年04月18日9:30时。
2、桐土储[2019]01号地块挂牌起始时间:2019年04月04日8:30时,挂牌截止时间为2019年04月18日10:00时。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出让金缴付时间:
出让金分二期支付,第一期须在2019年05月20日前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最后一期必须在2019年10月18日前缴清,受让地块的定金抵作最后一期出让金。
七、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八、申请方式
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详见须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九、联系方式
(一)现场咨询: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乡市振东新区康民东路58号1号楼4楼西厅),联系电话:0573-88112330、88117207;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联系人:沈女士
(二)浙江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
桐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桐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0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