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太和县4月11日拍卖出让和畅路东侧等2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太国土资[2019]81号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经太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太和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二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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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 地 编 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年限 (年)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 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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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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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2018]-73 |
和畅路东侧、新阳路南侧 |
37320.16m2 (合55.98亩) |
商服 用地 |
40 |
不大于2.2 不小于1.8 |
不大于40% |
不 小于15% |
77万元/亩 (总起始价4310.46万元) |
2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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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2018]-139 |
兴业路东侧、二贤沟北侧 |
3087.49m2 (合4.63亩) |
加油站用地 |
40 |
不大于0.5 |
不大于40% |
不 小于10% |
81万元/亩 (总起始价375.03万元) |
188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此出让宗地的竞买,TH[2018]-139号宗地竞买人需凭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拆迁协议和市商务部门核发的成品油预核准通知书参与报名。申请人或其股东成员此前有未履行与太和县国土资源局签订的《成交确认书》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在安徽省国土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存在失信行为且尚在惩戒期内的,出让人可拒绝其竞买申请(法律另有规定除外)。竞买人近两年内在太和县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中,未发生群体性农民工讨薪事件,方可参加该宗地的竞买活动。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供太和县劳动监察大队出具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证明函》。
三、竞买资格及宗地要求:
1、竞买人参与太和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住宅用地、商住用地的购地资金(包括土地竞买保证金、后续土地出让价款)须为竞买人的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信托资金、资本市场融资、保险资金等资金。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购地资金来源为合规的自有资金的承诺及银行出具的自有资金资信证明。
2、TH[2018]-73号宗地竞得人必须建设不少于45000平方米的电子科技中心和不少于15000平方米的商务写字楼。竞得人必须沿街配建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的对外公厕。配建的对外公厕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县城管局,不动产权证登记到县城管局指定单位名下。
四、本次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3月16日至2019年4月8日,到太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递交竞买申请书及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19年4月8日17时(竞买保证金以足额转到太和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账户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4月9日12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六、拍卖时间:2019年4月11日下午15时。
七、拍卖地点: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阳市民中心五楼土地交易部)。
八、其他事项:
1、本次以拍卖方式供应的宗地,如有效报名竞买人数不足3家的,转为现场竞价或挂牌出让。
2、具体拍卖时间、地点和方式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设有底价,最高报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即为竞得人。
4、竞买人需提交的材料:详见《出让文件》。
5、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县国土局书面提出。
6、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并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提供书面承诺。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各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7、太和县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通知或者变更公告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太和县健康东路4号国土资源局一楼
联系电话:0558—8631553
联 系 人:赵 兵 张 杰
太和县国土资源局
2019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