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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市4月17日至4月29日挂牌出让南山东路等10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9-03-25

关键字:宁交易国告字[2019]06号

 宁交易国告字[2019]06号

经宁国市人民政府批准,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10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宗地编号

土地

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

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起始价

(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备注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2019-10

南山东路

36754.65

55.13

城镇住宅兼容其他商服用地

≤2.8

≤30%

≥30%

城镇住宅70年、商业用地40年

2775

5100

 

2019-11

青龙乡青龙村

646.4

0.97

商业设施(旅馆)用地

≤4.0

40年

909

29

整体竞买、整体开发

2019-12

青龙乡青龙村

1261.9

1.89

商业设施(旅馆)用地

≤5.0

40年

915

58

2019-13

青龙乡青龙村

3076.6

4.61

商业设施(旅馆)用地

≤3.5

40年

888

137

2019-14

青龙乡青龙村

404.3

0.61

商业设施(旅馆)用地

≤2.5

40年

810

16

2019-15

青龙乡青龙村

2518

3.78

商业设施(旅馆)用地

≤2.5

≤60%

≥20%

40年

810

102

2019-16

青龙乡青龙村

970.3

1.46

商业设施(旅馆)用地

≤4.0

40年

909

44

2019-17

青龙乡青龙村

599.6

0.9

商业设施(旅馆)用地

≤2.5

40年

810

24

2019-18

青龙乡青龙村

1486.7

2.23

商业设施(旅馆)用地

≤2.5

40年

810

60

2019-19

青龙乡青龙村

23149.7

34.72

商业设施(旅馆)用地

≤2.5

≤40%

≥20%

40年

810

938

二、竞买人条件及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

三、出让文件的取得及竞买申请:

本次公开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3月25日上午8:00时至2019年4月16日下午16:00时(除清明假期外),到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城乡土地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要求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在线提出竞买申请,经我局审核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6日下午16:00时(保证金进账时间以银行进账单时间为准)。

四、出让方式:

我局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确定上述地块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在竞买申请期限内,凡符合竞买条件并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达到2家以上(含2家)的地块,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不足2家的地块,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挂牌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时间截止为2019年4月26日16:00时(保证金进帐时间以银行进账单时间为准)。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采用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拍卖出让时间:拍卖报名截止后三日内(具体拍卖时间另行通知)

挂牌出让时间:2019年4月17日至2019年4月 29日(挂牌时间:上午8:00-11:00时,下午14:30-16:00时,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公开出让地点: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拍卖(揭牌)地点:宁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六、其他事项

1、2019-10号地块该项目须用于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和拆迁安置房。

2、2019-11、12、13、14、15、16、17、18和19号地块根据市政府2018年第七次市长办公会议和2019年第二次常务会议精神,结合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开发建设条件意见书的要求,9宗地建设需满足:

(1)按照“项目用地完整性,按旅游规划整体进行建设”的要求,竞买人需与青龙乡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协议,方可报名参加竞买。同时9宗地块整体竞买,整体开发。

(2)项目建设要符合旅游项目开发的规范要求,计容建设面积20%由竞买者自持,80%可对外销售(按项目整体平衡,详见该项目销售和自持情况表)。同时项目架空层、车库及物业用房、社区用房、养老用房等公共配套设施不得计入企业自持部分。

(3)土地竞得者需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及投资协议进行开发建设,不得用于住宅开发。

七、保证金账户:

宁国市政府非税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宁国市支行帐号:1317090029200241590

徽商银行宁国市支行帐号:2610201021000000351

中国银行宁国市支行帐号:187203420282

中国农业银行宁国市支行帐号:12176001040000222

中国建设银行宁国支行帐号:34001756408050527182

安徽宁国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帐号:20000146397910300000018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宁国市支行帐号:100259993090018888

吴江农村商业银行宁国支行帐号:0706678861120100003458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宁国市支行帐号:20334188100100000182582

八、联系地址: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城乡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63-4012790

联 系 人:刘燕、许凤

详情请登陆: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www.xcsztb.com)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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