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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4月12日拍卖出让城父镇塔楼村等12幅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9-03-20

关键字:亳谯国土出让告字[2019]-3

 亳谯国土出让告字[2019]-3

经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谯城区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13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挂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亩)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起始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出让

年限(年)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17-40

城父镇塔楼村

10578.2(15.867)

公共设施用地(供燃气用地)

≦1.0

≦30%

≥20﹪

350

350

50

2017-41

城父镇城父村

5883.4(8.825)

公共设施用地(供燃气用地)

≦1.0

≦30%

≥20﹪

195

195

50

2017-42

大杨镇大杨村

12342.8(18.514)

公共设施用地(供燃气用地)

≦1.0

≦30%

≥20﹪

445

445

50

2018-003(补)

城父镇塔楼村

2832(4.248)

商服用地

≦1.0

≦30%

\

99.1

99.1

40

2018-88

古井镇减店村

4918.9(7.378)

公用设施用地

≦0.5

≦40%

≥20﹪

340

340

50

2018-91A

双沟镇刘庄

1110.6(1.666)

公用设施用地

≦0.4

≦30%

≥10﹪

37

37

50

2018-91B

双沟镇刘庄

51.9(0.078)

公用设施用地

≦0.4

≦30%

≥10﹪

2

2

50

2018-105

十河镇

59.2(0.089)

公用设施用地

≦0.4

≦30%

≥10﹪

2

2

50

2018-106

十河镇

1163.8(1.746)

公用设施用地

≦0.4

≦30%

≥10﹪

39

39

50

2018-137

大杨307省道东

22341(33.512)

交通设施用地

≦1.0

≦40%

≥20﹪

1250

1250

50

2018-141

十河镇

20000(30)

工业用地

≥1.0

≥40﹪

≥15﹪

336

336

50

2019-19

张店乡王楼村

1443(2.165)

餐饮用地

(商业用地)

0.74

74.1%

/

138(88.51)

138(88.51)

40

2019-22

十河镇大周村

2320.9(3.481)

餐饮用地

(商业用地)

0.26

26.5%

/

119.5(31.76)

119.5(31.76)

40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见《亳州市谯城区住建委规划通知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挂牌)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挂牌)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四、本次拍卖(挂牌)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4月9日,到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4月9日向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9日下午17时。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2019年4月16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4月9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如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后参与报名的,将在24小时内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该申请人。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时间定于2019年4月12日10时 ,如采取挂牌出让挂牌时间为2019年4月10日至2019年4月18日上午10时止,拍卖(挂牌)地点定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2019-19、2019-22地块出让起始价包括地上建筑物价格。

 (2)2017-40、41、42三地块竞买人,须在大杨、城父镇区域范围内具备燃气特许经营权资格。

     (3)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工业用地90日)与谯城区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买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4)如竞买人需要在谯城区注册成立新公司的,需按申请时核准的名称3个月内在谯城区注册成立新公司并在新公司内持有51%以上的股份,如以自然人身份竞得需要注册成立新公司的,需按申请时核准的名称3个月内在谯城区注册成立新公司,该竞得人应为新公司法定代表人并在新公司内持有51%以上的股份。竞得人应在新公司成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受让主体变更协议。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联系人:   方 鹏   联系电话:  0558-5523816、5520602          

开户单位: 亳州市谯城区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亳州市分行             账 号:34001888608053002869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亳州谯陵支行           账号 : 1311040429200015395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亳州市人民路支行   账号:100446239750019999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亳州迎宾支行               账 号: 175206877812

亳州市谯城区国土资源局

    谯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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