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衢州市4月30日拍卖出让白云中大道以东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衢市告字[2019]8号
经衢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于2019年4月30日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拍卖出让衢州市半岛BD-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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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土地位置 |
地块面积(m2) |
土地用途 |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
使用年期(年) |
建设时间(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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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面积 |
建筑高度(m)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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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市储(2019)3号 |
白云中大道以东,石梁溪以南,紫薇南路以西,九华中大道以北的衢州市半岛BD-3地块 |
118626 |
文化设施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娱乐用地 |
≤1.05且≥1.0 |
≤40% |
≤124557m2且≥118626m2 |
≤18 |
≥25% |
40 |
5 |
14769 |
9000 |
注:拍卖地块规划指标详见《衢州市半岛BD-3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衢资源规条字西区[2019]4号)。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买(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竞得人须以企业进行开发建设,且在衢州市西区全资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进行土地受让和开发建设(竞得人在衢州市西区已有同类企业的不需要成立新公司)。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无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到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竞买申请人应当于2019年4月29日前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出让文件要求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下午4时整(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拍卖出让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拍卖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10时整(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网上拍卖出让采用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的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记录,系统即时公布竞买人报价,不得修改或者撤回。拍卖时,网上交易系统以 4 分钟为竞价时限,如在 4 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重新计时。
(二)拍卖过程全程网上运行,本次拍卖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及书面竞买报价。
(三)有竞买意向的竞买申请人,应在网上报名前,携带或邮寄相关有效证件资料,办理数字证书(CA 认证)。
(四)拍卖地块主要要求如下:
1.出让地块项目建设采用中国传统建筑古法营造技术,结合砖雕、木雕、铜雕、灰塑等江浙非遗工艺,融合衢州地区地方文化特色,允许融合欧洲特色建筑风格,取其精华,博采众长,体现地域性、文化性、艺术性,风格独特、鲜明。
2.出让地块内须建设1个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博物馆(该博物馆的藏品不得少于1500件,藏品须来源于省级及以上博物馆或省级及以上私人博物馆)、1个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国粹馆(以当代工艺美术精品作为主题展览展示)、1个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的国际文化交流中心(承载东西方文化国际文化交流功能)、1个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大师艺术中心(承载大师作品的展览展出及市场转化)、1个建筑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的鹿鸣书院(作为文化艺术活动平台,须建于规划道路以南的地块红线范围内)。
3.出让地块内建设的博物馆、国粹馆、国际文化交流中心、大师艺术中心、鹿鸣书院和B01地块市民文化公园主体建筑全部完成主体封顶后,建筑主体封顶的商业用房方可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地上预售面积不得超过地上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60%;博物馆、国粹馆、国际艺术交流中心、大师艺术中心、鹿鸣书院开业后及B01地块市民文化公园建设完成向市民开放之日后,预售面积不得超过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80%。
4.出让地块内的文化设施用地建筑面积不得少于6500平方米,须全部由受让人自持并统一经营,允许分幢办理不动产权证。
5.受让人自持的建筑面积不得少于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20%,其中不少于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5%(须含文化设施用地建筑面积6500平方米及以上)须永久自持,不少于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15%自持不得少于10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算),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的20%自持面积不得含计容积率建筑面积的地下停车及设备用房面积。
6.出让地块用于衢州市鹿鸣山文化院街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须由受让人统一招商、运营、管理。
7.商业用房的销售对象须为从事文商旅的企业或个人。
8.出让地块北侧相邻的B01地块规划建设一个市民文化公园,考虑到城市空间的衔接关系和鹿鸣山文化院街项目总体协调,由受让人负责统一规划、设计、建设,并承担相应费用。设计方案须经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衢州市西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审核确认,2020年3月31日前交由受让人建设,市民文化公园投资额须达到3000万元。公园建设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受让人须将市民文化公园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单位,产权归政府指定单位所有。公园建设完成后十个工作日内须向市民开放,除公园内的公共建筑须由受让人管理维护使用10年(自市民文化公园向市民开放之日起算)外,其它绿地等自开放之日起移交给政府指定单位管理。
9.出让地块内要求建设至少两处建筑面积≥60平方米的公厕。
(五)现场咨询: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区分局(衢州市九华北大道333号)。
(六)申请人应到现场踏勘拍卖出让地块的情况及周边基础设施情况,出让人按出让地块的现状情况交地。
八、联系地址: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西区分局(衢州市九华北大道333号312室)。
联系电话:0570-3392937 0570-3116545 联系人:赵亮 郑建明
公告相关材料可登录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zggzy.com和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www.quzgt.gov.cn查询。
衢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