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仙居县5月31日至6月12日挂牌出让福应街道杨府村大虫塆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仙土资告字〔2019〕15号
经仙居县人民政府批准,仙居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位于福应街道杨府村大虫塆地块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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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m2) |
主要土地使用条件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出让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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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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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19019 |
福应街道杨府村大虫塆地块 |
30137 |
≥0.4且≤1.2 |
≤50% |
≥10% |
公用设施用地 |
50年 |
1583 |
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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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建设项目规划要求详见﹝2019﹞仙规条字第14号《建设项目规划条件通知书》。 该宗地为“标准地”出让,“标准地”要求详见《标准地用地履约协议(草拟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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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要求 :受让人要自交付土地之日起 1 个月内开工建设,交付土地之日起 22 个月内完成宗地内项目施工建设并申请竣工验收。建筑规模、建筑高度、建筑后退、建筑间距等要求详见《建设项目规划条件通知书》和出让文件内的出让须知、合同样本等。
“标准地”其他相关要求:本宗地须用于危废处置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少于26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少于4.7万元/亩,项目投产后单位增加值能耗少于1吨标煤/万元,废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指标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其余指标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DB31/767-2013)上海市地方标准。废水排放指标执行《仙居县工业企业污水入网排放管理规定》(仙政发〔2008〕74号)。单位排放增加值≥552万元/吨(《参照浙江省制造业行业新增项目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规范指南》中的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的指标)。“标准地”要求详见《标准地用地履约协议(草拟稿)》。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先与仙居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标准地用地履约协议》再与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本出让土地由本地块土地出让前期工作承办单位仙居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按当前现状土地条件交付土地。该地块涉及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区段面积/长度(km2/km):0.00656,涉及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段面积/长度(km2/km):0.026773。竞得人在土地使用和建设施工过程中应遵照本出让宗地所在地块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监管表》内的“评估结论与建议”,采取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认真落实并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受让方须做好相关防治措施,防治对东岭水库等水系及周边环境的影响。本宗地涉及人防、消防、水土保持、电力、排水、绿色建筑、防洪等专项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问题由相关部门(机构)进行许可(审批)。
4、本公告中的币种为人民币。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法律法规和出让文件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不能联合申请竞买。非仙居县企业的申请人竞得出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须在《网上交易成交确认书》签订后2个月内在仙居县内全额投资设立具有相应资格的企业,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
有拖欠仙居县土地出让金的竞买意向人须在提交书面申请前缴清所欠土地出让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得原则确定竞得者。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常见问题”,服务电话:400-0878-198;受理单位: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D幢19层。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六、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5月30日。
2、报名时间:2019年5月31日8时至2019年6月10日16时。
3、挂牌时间:2019年5月31日8时至2019年6月12日10时15分。
4、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2019年6月10日16时。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七、申请人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浏览或下载挂牌出让文件资料,并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竞买。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挂牌出让设有底价(保留价)。
(二)竞得人须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清成交价款。
(三)本公告如有变化,我局将按规定公布补充公告或书面通知,届时以补充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时间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竞买申请人应在出让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出让文件指定的银行帐户。
(五)如本次出让地块未能成交,将由我局组织再次出让。
九、联系方式
(一)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76-87716505、87716506
(二)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1893243017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仙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5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