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7月2日至7月12日挂牌出让乌山路等2幅地块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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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宁溧出第6号
经溧水区人民政府批准,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溧水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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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NO.溧水2019G10 | 东至乌山路,南至现状,西至现状,北至徐母塘路。 | 74954.47 | 住宅 城镇住宅用地 |
1<容积率≤2 | 建筑密度≤20% | 35%≤绿化率 | 70 | 4480 | 22400 | 500(万元) |
| NO.溧水2019G11 | 东至乌山路,南至淮源大道,西至通湖东路,北至现状。 | 37205.37 | 住宅 城镇住宅用地 |
1<容积率≤2.20 | 建筑密度≤30% | 30%≤绿化率 | 70 | 2240 | 11200 | 200(万元) |
二、竞买资格: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本公告出让地块不接受自然人竞买和联合竞买,只能独立竞买; 2、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商住、住宅地块的受让人如需变更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出让成交后1个月内(其他地块应在出让成交后3个月内)提交符合变更主体资格条件的书面申请,并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再申请变更受让人,变更后出让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由新受让人履行。逾期未申请的,按土地转让办理。 3、 NO.溧水2019G10: (1)该地块为溧水经济开发区拆迁安置房项目用地,地块建成后,安置房全部由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回购,用于安置拆迁户,回购价格为5000元/平方米;(2.)目前该地块已建成地上建筑物,地块竞得人应向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支付已建地上建筑物工程造价款(不包含在挂牌出让起始价中)64805.97万元; (3)以上地块竞得人向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支付已建地上建筑物工程造价款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之前;(4)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安置房回购协议。 NO.溧水2019G11:(1)该地块为溧水经济开发区拆迁安置房项目用地,地块建成后,安置房全部由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回购,用于安置拆迁户,回购价格为5000元/平方米;(2)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与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安置房回购协议;(3) 地块内设置基层社区中心一处,基层社区中心内应设置不小于500平方米“基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具体要求详见规划条件。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06月05日至2019年07月01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溧水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58.213.128.148:801/)(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19年07月02日 起至2019年07月11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7月11日16时。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南京市溧水区天生桥大道600号市民之家四楼D3区土地交易中心;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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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块编号:NO.溧水2019G10; 2、地块编号:NO.溧水2019G11; |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天生桥大道600号市民之家四楼D3区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25)57217257
联 系 人:南京市溧水区土地交易中心
开户单位:详见挂牌文件
开 户 行:详见挂牌文件
账 号:详见挂牌文件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溧水分局
2019年06月05日
2019年06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