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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海宁市6月26日至7月10日挂牌出让硖石街道水月亭路南侧、竞芳路东侧1#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9-06-06

关键字:海自然资告字[2019]第13号

 海自然资告字[2019]13

 

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六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序号

地块

编号

    位 置

土地

面积

(公顷)

土地

用途

产业

定位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起始价(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1

海自然字19068

硖石街道水月亭路南侧、竞芳路东侧1#地块

6.827

商住用地(配建教师公寓、教师商品住宅)

房地产开发

1.2-1.5

30%

商业40,住宅70

6680

33400

2

海自然字19069

硖石街道水月亭路南侧、竞芳路东侧2#地块

6.4903

商住用地(配建教师商品住宅)

房地产开发

1.2-1.5

30%

商业40,住宅70

7560

37800

3

海自然字19070

市区赵家漾路西侧、北关桥路南侧、水莲山庄北侧

1.8729

商住用地

房地产开发

1.05-1.4

30%

商业40,住宅70

3300

16500

4

海自然字19063

马桥街道海昌路西侧、丰收路南侧

1.362

商住用地(配建人才公寓)

房地产开发

1.5-2.0

30%

商业40,住宅70

1200

6000

5

海自然字19064

马桥街道新海公路西侧、教育路南侧

4.034

商住用地(配建安置房)

房地产开发

1.5-2.0

30%

商业40,住宅70

2440

12200

6

海自然字19067

袁花镇硖尖公路以西、嘉绍高速连接线以南

2.9712

商住用地(配建安置房)

房地产开发

2.0-2.5

25%

商业40,住宅70

920

4600

二、本次挂牌出让土地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对缺乏诚信(欠缴出让金或违约金等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至本次公告挂牌开始之日仍未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竞得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

五、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19626日至201978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97816:00时)。

挂牌时间:挂牌起始时间为2019626日,挂牌截止时间为2019710日。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须知》。《挂牌出让须知》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现场咨询: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3号楼)

联系人:朱小姐 陈先生

咨询电话0573-87657728,0573-87289249

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1893243017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八、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需收取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按土地出让金成交总额的5%收取,单宗土地履约保证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海自然字19068号地块: ①地块内应按幢按单元集中配建教师公寓不少于30000平方米,教师商品住宅不少于9240平方米,配建的教师商品住宅由土地竞得人严格根据总平面方案明确的教师商品住宅户幢分布以及平面布置图、户型图确定的户型、面积(详见附件)进行设计、建设,教师商品住宅建筑面积合计不少于9240平方米,每户就近无偿配送地下车位一个。教师商品住宅由土地竞得人向浙江大学或经浙江大学认定的教职工出售。教师商品住宅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时的销售均价为6850/平方米(包含多层、高层、排屋,各套住宅每平方米单价由浙江大学根据不同类型、位置及楼层层次确定),实际签约合同价应以此为基数附加银行利息(银行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从教师商品住宅取得商品房预售证之日起按月计息)。教职工购房资格和房产转让条件由浙江大学认定,教职工在海宁国际校区工作满8年后该住宅方可上市转让。 土地竞得人应在202312月底前完成教师商品住宅建设并具备交付条件;未售出的教师商品住宅保留至2027630日,逾期未售出的由土地竞得人以浙江大学及海宁市相关部门确认的价格面向市场销售,销售净利润归海宁市财政所有。②按规划设计条件书配建的教师公寓由土地竞得人严格根据总平面方案明确的教师公寓户幢分布以及平面布置图、户型图确定的户型、面积(详见附件)进行设计、建设,建筑面积合计不少于30000平方米,并就近配送地下车位365个。教师公寓精装修标准详见附件(装修标准不低于2200/平方米),土地竞得人应在取得土地后36个月内完成建设、装修并将教师公寓和地下车位无偿移交给浙江大学;③教师商品住宅、教师公寓与所在地块商品住宅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且建设标准与品质应与所在地块商品住宅同等配置。土地竞得人需与浙江大学签订《教师商品住宅限价销售协议书》和《配建教师公寓协议书》,销售和移交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由各方依法缴纳;④该地块土地竞得人应与水月亭路南侧、竞芳路东侧2#地块竞得人协调统筹,统一委托同一物业公司对两地块实施物业管理,两地块供水、供电、人防设施应统筹谋划;⑤当溢价率达到70%时锁定限价,转入竞拍配建安置房面积,竞买人竞拍配建安置房建筑面积每次幅度为128平方米或128平方米的整数倍。竞拍配建安置房无偿移交鹃湖科技城管委会下属浙江海宁鹃湖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要求、户型、车位配比,不动产发票开具、税收及产权转移登记等事项详见《竞拍配建安置房协议书》。

3、海自然字19069号地块: ①地块内应按幢按单元集中配建教师商品住宅不少于58502平方米,配建的教师商品住宅由土地竞得人严格根据总平面方案明确的教师商品住宅户幢分布以及平面布置图、户型图确定的户型、面积(详见附件)设计、建设,教师商品住宅建设面积合计不少于58502平方米,每户就近无偿配送地下车位一个。教师商品住宅由土地竞得人向浙江大学或经浙江大学认定的教职工出售。教师商品住宅按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时的销售均价为6850/平方米(包含多层、高层、排屋,各套住宅每平方米单价由浙江大学根据不同类型、位置及楼层层次确定),实际签约合同价应以此为基数附加银行利息(银行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从教师商品住宅取得商品房预售证之日起按月计息)。教职工购房资格和房产转让条件由浙江大学认定,教职工在海宁国际校区工作满8年后该住宅方可上市转让。土地竞得人应在取得土地后36个月内完成教师商品住宅建设并具备交付条件。未售出的教师商品住宅保留至2027630日,逾期未售出的由土地竞得人以浙江大学及海宁市相关部门确认的价格面向市场销售,销售净利润归海宁市财政所有;②教师商品住宅与所在地块商品住宅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且建设标准与品质应与所在地块商品住宅同等配置。土地竞得人需与浙江大学签订《教师商品住宅限价销售协议书》,销售过程中涉及的税费由各方依法缴纳;③该地块土地竞得人应与水月亭路南侧、竞芳路东侧1#地块土地竞得人协调统筹,统一委托同一物业公司对两地块实施物业管理,两地块供水、供电、人防设施应统筹谋划;④当溢价率达到70%时锁定限价,转入竞拍配建安置房面积,竞买人竞拍配建安置房建筑面积每次幅度为128平方米或128平方米的整数倍。竞拍配建安置房无偿移交鹃湖科技城管委会下属浙江海宁鹃湖科技城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要求、户型、车位配比、不动产发票开具、税收及产权转移登记等事项详见《竞拍配建安置房协议书》。

4、海自然字19070号地块: 当溢价率达到70%时锁定限价,转入竞拍配建安置房面积,竞拍配建安置房面积最高者为竞得人。竞买人竞拍安置房建筑面积每次幅度为120平方米或120平方米的整数倍;竞拍配建安置房无偿移交市城投集团下属海宁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安置房户型、车位配比、不动产发票开具及产权移交登记等事项详见《海宁市赵家漾路西侧、北关桥路南侧地块竞拍配建安置房协议书》,土地竞得人须与海宁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海宁市赵家漾路西侧、北关桥路南侧地块竞拍配建安置房协议书》。

5、海自然字19063号地块: ①地块内须配建人才公寓建筑面积不少于8700平方米,配建沿丰收路商铺建筑面积不少于2200平方米,商铺均匀设置于1-2层,配建的人才公寓、商铺建成后无偿移交海宁市绿洲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海宁市马桥联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土地竞得人需与海宁市绿洲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配建人才公寓协议书》,与海宁市马桥联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配建沿街商铺协议书》,人才公寓建设要求、户型、车位配比、不动产发票开具、税收及产权移交登记等事项详见《配建协议书》;②当溢价率达到70%时锁定限价,转入竞拍配建人才公寓面积,竞拍配建人才公寓面积最高者为竞得人。竞买人竞拍人才公寓建筑面积每次幅度为100平方米或100平方米的整数倍;竞拍配建人才公寓无偿移交海宁市绿洲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人才公寓建设要求、户型、车位配比、不动产发票开具、税收及产权移交登记等事项详见《竞拍配建人才公寓协议书》,土地竞得人须与海宁市绿洲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竞拍配建人才公寓协议书》。

6、海自然字19064号地块: ①地块内须配建安置房不少于37000平方米,地块内须设置一所规模不少于12班的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10亩,地上建筑面积不少于4906.8平方米,要求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幼儿园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配建的安置房建成后无偿移交海宁市绿洲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安置房建设要求、户型、车位配比、不动产发票开具、税收及产权移交登记等事项详见《马桥街道新海公路西侧、教育路南侧地块配建安置房协议书》;②当溢价率达到30%时锁定限价,转入竞拍配建安置房面积,竞拍配建安置房面积最高者为竞得人。竞买人竞拍安置房建筑面积每次幅度为100平方米或100平方米的整数倍;竞拍配建安置房无偿移交海宁市绿洲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安置房户型、车位配比、不动产发票开具及产权移交登记等事项详见《马桥街道新海公路西侧、教育路南侧地块竞拍配建安置房协议书》,土地竞得人须与海宁市绿洲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马桥街道新海公路西侧、教育路南侧地块竞拍配建安置房协议书》。

7、海自然字19067号地块: ①地块内需集中设置不少于地上总建筑面积50%且不少于30000平方米安置用房,地块内需配建公厕、农贸市场各一座,农贸市场面积不少于1500平方米,配建的安置房、农贸市场、公厕建成后无偿移交海宁市袁花镇人民政府下属海宁市袁花镇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安置房建设要求、户型、车位配比、不动产发票开具、税收及产权移交登记等事项详见《袁花镇硖尖公路以西、嘉绍高速连接线以南地块配建安置房协议书》;②当溢价率达到70%时锁定限价,转入竞拍配建安置房面积,竞拍配建安置房面积最高者为竞得人。竞买人竞拍安置房建筑面积每次幅度为100平方米或100平方米的整数倍;竞拍配建安置房无偿移交海宁市袁花镇人民政府下属海宁市袁花镇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安置房建设要求、户型、车位配比、不动产发票开具、税收及产权移交登记等事项详见《袁花镇硖尖公路以西、嘉绍高速连接线以南地块配建安置房协议书》,土地竞得人须与海宁市袁花镇人民政府下属海宁市袁花镇新市镇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袁花镇硖尖公路以西、嘉绍高速连接线以南地块竞拍配建安置房协议书》。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一九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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