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亳州市6月27日拍卖出让杜仲路南等8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亳国土告字(2019)6号
经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以下1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m²、亩)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增幅 (万元) |
|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
|
2019-33 |
杜仲路南、茉莉路北、老君大道东 |
75491.8(113.24) |
商住(商服10%) |
≤2.2 |
≤25% |
住宅70商业40 |
30610 |
15305 |
200 |
|
2019-34 |
杜仲路南、茉莉路北、文采路东 |
47483.7(71.23) |
娱乐(娱乐康体) |
≤1.0 |
≤40% |
40 |
5610 |
2805 |
100 |
|
2019-35 |
京九东路东、桐花东路北、窑鸿支沟西 |
61807.3(92.71) |
商住(商服10%) |
≤2.2 |
≤25% |
住宅70商业40 |
24330 |
12165 |
200 |
|
2019-36 |
京九东路东、桐花东路南、窑鸿支沟西 |
85318.1(127.98) |
商住(商服5%) |
≤2.2 |
≤25% |
住宅70商业40 |
34930 |
17465 |
200 |
|
2019-37 |
京九东路东、窑鸿支沟西、养生大道北 |
25217.2(37.83) |
零售商业(商业服务业设施) |
≤2.5 |
≤45% |
40 |
6800 |
3400 |
100 |
|
2019-38 |
涡河北,香附路南、建安路西 |
200969.1(301.45) |
商住(商服5%) |
≤2.2 |
≤25% |
住宅70商业40 |
33400 |
16700 |
200 |
|
2019-39 |
希夷大道东、槐花路南、合欢路北 |
129892(194.84) |
商住(商服10%) |
≤2.0 |
≤25% |
住宅70商业40 |
52700 |
26350 |
200 |
|
2019-40 |
希夷大道东、槐花路南、合欢路北 |
128793.7(193.19) |
商住(商服10%) |
≤2.0 |
≤25% |
住宅70商业40 |
51600 |
25800 |
200 |
|
2019-41 |
药王大道东、合欢路北 |
66666.7(100) |
工业 |
≥1.2 |
≥40% |
50 |
1120 |
560 |
5 |
|
2019-42 |
张良路西、亳芜大道北 |
31546.5(47.32) |
工业 |
≥1.2 |
≥40% |
50 |
530 |
265 |
5 |
|
2019-43 |
槐花路北、酒城大道南、文星路西 |
33333.3(50) |
工业 |
≥1.2 |
≥40% |
50 |
560 |
280 |
5 |
|
2019-44 |
槐花路北、酒城大道南、文星路西 |
33333.3(50) |
工业 |
≥1.2 |
≥40% |
50 |
560 |
280 |
5 |
|
2019-45 |
槐花路北、酒城大道南、文星路西 |
33333.3(50) |
工业 |
≥1.2 |
≥40% |
50 |
560 |
280 |
5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开发房地产的要具备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
三、我局会同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9年6月 24日17:30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2019-33号至2019-40号地块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报名达到两家以上(含两家)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家以挂牌方式出让。其余地块以挂牌方式出让。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6月4日至2019年6月24日,到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6月4日至2019年6月24日向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4日17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及其他材料,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 6月24日18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采取挂牌方式出让的,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顺延至2019年7月2日17时。
六、挂牌时间为2019年6月25日至2019年7月4日上午10时止,拍卖时间为2019年6月27日上午10时,地点定在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七、其他
(一)2019-33和2019-34号地块须以企业法人报名竞买,不允许联合竞买。2019-34号土地产权不得分割销售。为保证项目的统一和协调性,竞买人应同时报名竞买2019-33和2019-34号地块。
(二)2019-35至2019-37号地块竞买人须为公司法人且具有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含母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为保证项目的统一和协调性,竞买人应同时报名竞买2019-35至2019-37号3宗地块。2019-37号地块竞得人须在地块内建设2万平方米以上购物广场,自有产权部分(10年以上)占总计容面积40%以上。此条款由亳州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监督落实。
(三)2019-38号地块为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等标准按商品房开发建设标准执行。宗地上所有房屋和配套设施不得对外销售,所有住宅建筑由亳州经开区管委会以4300元/平方米回购用于安置,其他所有商业和配套服务设施 (含所有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必须以零价格提供给亳州经开区管委会。竞得人配合亳州经开区管委会办理安置户的产权登记,登记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执行。1.对竞买人的要求(1)竞买人须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资质。(2)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的50%,余款在土地成交后6个月内付清。(3)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4个月内部分工程开工建设,36个月内完成全部建设并交付使用。(4)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应与亳州经开区管委会签订工程监督管理协议,包括回购款预付、房屋质量监管、工程进度验收等事项,并由亳州经开区管委会负责监管。2.回购付款方式:亳州经开区管委会在竞得人缴纳全部土地出让金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竞得人总回购款的10%;在全部房屋主体(含地下室)出正负零后支付给竞得人总回购款的15%;在全部房屋主体结构完成地上10层以后支付给竞得人总回购款的15%;在全部房屋主体结构完成地上20层以后支付给竞得人总回购款的10%;在全部房屋主体结构封顶后支付给竞得人总回购款的10%;地下室(含地下室配套,如给排水、电力设施、标志、标牌等)、菜市场、公厕、垃圾站、幼儿园及宗地内所有项目整体配套工程(主要是给水、雨污排、燃气、区内道路、绿化、广场铺装、景观小品、路灯和规划设计条件中的配建设施等)完成后支付给竞得人总回购款的20%;综合验收合格并完成备案后支付给竞得人总回购款的10%;房屋整体交付使用一年且余下房产一次性移交给亳州经开区管委会后支付给竞得人总回购款的5%;质量缺陷期后支付给竞得人总回购款的5%。每一笔回购款的25%打入农民工工资专户。3.前期物业服务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不少于3年的物业服务。4.其他要求详见公开出让文件。
(四)为保证项目的统一和协调性,竞买人应同时报名竞买2019-39和2019-40号地块。
(五)竞得人应在2019-33号地块内配建不少于6个班、2019-35号地块不少于12个班、2019-38号地块不少于18个班、2019-39和2019-40号地块不少于9个班的幼儿园,并按照《亳州市教育局关于小区新配建中小学幼儿园移交标准的函》(教秘〔2018〕449号)所要求的标准进行建设。幼儿园工程和装修等竣工完成,由市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验收,符合条件后开发企业将配建幼儿园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无偿移交给所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并办理转移登记,转移后按划拨用地管理。
(六)2019-42号地块竞得人须自成交之日起10日内支付给安徽科锐农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地上附属物补偿费76万元。
(七)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现场成交确认书》,2019-33号至2019-40号地块应于10个工作日内、其余地块3个月内与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法律责任。
八、2019-39至2019-42号4宗地块竞买保证金及出让金缴至:
开户单位: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财政局
开 户 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亳州市分行
帐 号:20334160000100000557132
其余地块缴至:
开户单位:亳州市非税资金财政专户
开户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号:20000236080410300000018
联系地址: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18室)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58-5991061 5120275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