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无为县7月15日至7月24日挂牌出让无城镇城中片区等4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无自规告字〔2019〕4号
经无为县人民政府批准,无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四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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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供地 类型 |
土地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起价 |
保证金 |
增价 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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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4 |
无城镇城中片区,无城路与王福路交叉口东南侧 |
46581 |
净地 |
商业、住宅用地 |
≤1.7且>1.0 |
≤22% |
≥35% |
19100 |
19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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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5 |
无城镇城中片区,无城路与长江路交叉口西南侧 |
54850 |
净地 |
商业、住宅用地 |
≤1.7且>1.0 |
≤22% |
≥35% |
22450 |
22450 |
100 |
|
2019-6 |
无城镇城南片区,锁埂路与翠湖路交叉口东北侧 |
30831 |
净地 |
商业、住宅用地 |
≤1.6且>1.0 |
≤22% |
≥35% |
11850 |
1185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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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9 |
福渡镇福渡社区,经一路与福贸路交叉口西南侧 |
57955 |
净地 |
商业、住宅用地 |
≤1.7且>1.0 |
≤25% |
≥35% |
9850 |
9850 |
100 |
规划设计指标要求详见各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
商业用地出让年限40年,住宅用地70年,其他用地50年。地块规划设计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法律法规对竞买人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本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7月23日,到无为县土地储备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7月3日至2019年7月23日,到芜湖市民服务中心六楼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窗口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报名时须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3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7月23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芜湖市民服务中心五楼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地块挂牌时间为:2019年7月15日8时至2019年7月24日16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挂牌以宗地单体出让,出让后不再以复测宗地面积为由调整土地出让金。
(三)本次挂牌地块实行有保底价挂牌出让,成交价为土地出让金,有关规费及税收按规定另行交纳。
(四)出让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定金,出让合同签订后,转作土地出让金。受让人首付出让价款不低于50%,余款成交后一年内缴清。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五)2019-4号地块商业用房面积不大于总计容面积的5%,按照功能分区要求,合理确定商业、住宅及配套设施布局:①商业用房应与住宅分开建设,且不得低于两层;②商业用房应集中且应位于宗地内北侧(沿无城路一侧)布局。③临路建筑沿街面宽度不大于该段总长度的2/3(该段总长度是指沿路建筑控制线总长度)。
1、规范合理组织各类交通流线,机动车出入口应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
①临军二北路一侧不得设置任何形式出入口;
②临无城路一侧仅可开设一处出入口(用于商业车流出入)。
2、竞得人无偿设计王福路(东门外大街至无城路段),同步无偿代建王福路(无城路至横二路段):①该路由竞得人按相关标准设计施工图并经县重点局、市政处审核同意后无偿代建;②代建项目包括地上地下市政管线和绿化、亮化等配套设施;③相关规划建设许可手续由县市政处统一办理;④代建道路与商品房开发项目同步竣工验收;⑤该代建项目经质检验收合格后移交县城管部门。
(六)2019-5号地块商业用房面积不大于总计容面积的2%,按照功能分区要求,合理确定商业、住宅及配套设施布局:①商业用房应与住宅分开建设,且不得低于两层;②商业用房应集中布局,且应位于宗地内南侧(沿横二路一侧)。 ③临路建筑沿街面宽度不大于该段总长度的2/3(该段总长度是指沿路建筑控制线总长度)。
规范合理组织各类交通流线,机动车出入口应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①临长江北路一侧不得设置任何形式出入口;②临军二北路一侧不得开设车行出入口;③临无城路一侧仅可开设一处出入口。
(七)2019-6号地块商业用房面积不大于总计容面积的2%,按照功能分区要求,合理确定商业、住宅及配套设施布局:①商业用房应与住宅分开建设,且不得低于两层;②临路建筑沿街面宽度不大于该段总长度的2/3(该段总长度是指沿路建筑控制线总长度)。
规范合理组织各类交通流线,机动车出入口应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
(八)2019-9号地块商业用房面积不小于总计容面积的10%,按照功能分区要求,合理确定商业、住宅及配套设施布局:①商业用房应与住宅分开建设,且不得低于两层,临福贸路一侧不得布置商业门面房;②临经一路一侧布置占地面积不少于6000㎡、计容面积不小于6000㎡的商务酒店,不得对外分割销售,酒店应包含住宿、餐饮、会务、休闲等业态,且客房数不小于50间;③临路建筑沿街面宽度不大于该段总长度的2/3(该段总长度是指沿路建筑控制线总长度)。
规范合理组织各类交通流线,机动车出入口应按相关规范要求设置:临福贸路一侧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车行出入口。
(九)地块内建筑风格应与周边景观环境协调,建筑风格宜采用现代建筑风格,注重沿主干道路及交叉口景观设计效果。
(十)建筑底层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院落。
(十一)临路围墙应为通透式,且围墙退让用地界限的空间由开发企业做好绿化,并做好日常养护。若后期相邻市政道路建设在交叉口附近增加拓展段或交通渠化设施时,地块围墙建设时需作相应退让。
(十二)按相关规范和政府文件要求配建相应规模的物业管理用房、人防设施、安防设施、体育健身设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
(十三)地块均为净地出让,现状交地。地块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地上架空线和地下管线由竞得人迁移,施工进出场通道和施工用电、用水及施工污水排放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政府负责协调,有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无为县土地储备中心(无为县无城镇二坝路9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院内3号楼)
联系电话:0553-2532780、18855363899、18325393753
联系人:谢 勇、陈 伟
开户名:无为县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行:
徽商银行芜湖无为支行 账户:1102401021000002752
建行无为县支行 账户:34001777208050516860
中行无为县支行 账户:185702608341
无为徽银村镇银行 账户:7010112010100250332
无为县农行营业部 账户:12-154001040015986
无为农村商业银行 账户:20000108899810300000018
无为县邮政储蓄银行 账户:100485573910016666
交通银行无为县支行 账户:342006023018010000755
芜湖扬子银行无为支行 账户:20000303176710300000026
无为工行凤河路分理处 账户:1315070409024937157
无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