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宁市7月25日至8月7日挂牌出让高新区春石路东侧等7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海自然资告字[2019]第16号
经海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七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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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地块 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 面积 (公顷) |
土地 用途 |
产业 定位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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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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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自然字19089号 |
高新区春石路东侧、海沙路南侧 |
5.4396 |
商住用地 |
房地产开发 |
2.0-2.3 |
≤25% |
商业40,住宅70 |
14800 |
7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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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海自然字19071号 |
硖石街道农丰路西侧、长丰路北侧 |
6.336 |
商住用地 |
房地产开发 |
1.2-1.6 |
≤30% |
商业40,住宅70 |
12800 |
6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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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海自然字19086号 |
许村镇团结公路北侧、南凌石桥港南侧 |
1.4765 |
商住用地(配建安置房) |
房地产开发 |
1.5-2.0 |
≤30% |
商业40,住宅70 |
1500 |
7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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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海自然字19093号 |
马桥街道海昌路东侧、丰收路南侧 |
2.9852 |
商住用地 |
房地产开发 |
1.5-2.0 |
≤30% |
商业40,住宅70 |
8500 |
42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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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海自然字19096号 |
盐官镇永力路东侧、洪家墩路南侧 |
1.8936 |
商住用地(配建安置房) |
房地产开发 |
1.5-1.9 |
≤30% |
商业40,住宅70 |
1600 |
7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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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海自然字19084号 |
尖山新区凤凰路东侧、杭州湾大道北侧 |
2.4815 |
商住用地 |
房地产开发 |
1.8-2.2 |
≤30% |
商业40,住宅70 |
2700 |
13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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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海自然字19091号 |
市区工人路南侧、紫阳路东侧 |
1.9439 |
商住用地(配建安置房) |
房地产开发 |
3.0-3.6 |
≤60% |
商业40,住宅70 |
5900 |
29500 |
二、本次挂牌出让土地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对缺乏诚信(欠缴出让金或违约金等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有关部门教育、督促至本次公告挂牌开始之日仍未改正者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竞得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进行。
五、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19年7月25日至2019年8月5日(竞买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5日16:00时)。
挂牌时间:挂牌起始时间为2019年7月25日,挂牌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7日。
以上时间均以浙江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信息系统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须知》。《挂牌出让须知》及地块相关资料,可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七、现场咨询: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交通大楼3号楼)
联系人:朱小姐 陈先生
咨询电话0573-87657728,0573-87289249
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1893243017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八、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挂牌出让的地块需收取履约保证金,收取标准:按土地出让金成交总额的5%收取,单宗土地履约保证金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海自然字19089号地块: 当溢价率达到50%时锁定限价,转入竞拍配建安置房面积,竞拍配建安置房面积最高者为竞得人。竞买人竞拍安置房建筑面积每次幅度为100平方米或100平方米的整数倍;竞拍配建安置房无偿移交海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下属海宁仰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安置房户型、车位配比、不动产发票开具及产权移交登记等事项详见《高新区春石路东侧、海沙路南侧地块竞拍配建安置房协议书》,土地竞得人须与海宁仰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高新区春石路东侧、海沙路南侧地块竞拍配建安置房协议书》。
3、海自然字19071号地块: 当溢价率达到70%时锁定限价,转入竞拍配建安置房面积,竞拍配建安置房面积最高者为竞得人。竞买人竞拍安置房建筑面积每次幅度为120平方米或120平方米的整数倍;竞拍配建安置房无偿移交市城投集团下属海宁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安置房建设要求、户型、车位配比、不动产发票开具、税收及产权移交登记等事项详见《硖石街道农丰路西侧、长丰路北侧地块竞拍配建安置房协议书》,土地竞得人须与海宁市土地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硖石街道农丰路西侧、长丰路北侧地块竞拍配建安置房协议书》。
4、海自然字19086号地块: ①地块内需配建安置房面积不少于9900平方米,按幢按单元集中设置;②当溢价率达到50%时锁定限价,转入竞拍配建安置房面积,竞拍配建安置房面积最高者为竞得人。竞买人竞拍安置房建筑面积每次幅度为100平方米或100平方米的整数倍;按规划设计条件书配建的安置房无偿移交海宁市临杭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安置房建设要求、户型、车位配比、不动产发票开具、税收及产权移交登记等事项详见《许村镇团结公路北侧、南凌石桥港南侧地块配建安置房协议书》,土地竞得人须与海宁市临杭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许村镇人民大道北侧、新城大道西侧地块配建安置房协议书》;竞拍配建安置房无偿移交海宁市临杭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安置房建设要求、户型、车位配比、不动产发票开具、税收及产权移交登记等事项详见《许村镇团结公路北侧、南凌石桥港南侧竞拍配建安置房协议书》,土地竞得人须与海宁市临杭新市镇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许村镇人民大道北侧、新城大道西侧地块竞拍配建安置房协议书》。
5、海自然字19093号地块: 当溢价率达到50%时锁定限价,转入竞拍配建安置房面积,竞拍配建安置房面积最高者为竞得人。竞买人竞拍安置房建筑面积每次幅度为100平方米或100平方米的整数倍;竞拍配建安置房无偿移交马桥街道下属海宁市绿洲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安置房户型、车位配比、不动产发票开具及产权移交登记等事项详见《马桥街道海昌路东侧、丰收路南侧地块竞拍配建安置房协议书》,土地竞得人须与海宁市绿洲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马桥街道海昌路东侧、丰收路南侧地块竞拍配建安置房协议书》。
6、海自然字19096号地块:地块内须配建安置房不少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配建安置房无偿移交盐官镇下属盐官新市镇开发有限公司,安置房户型、车位配比、不动产发票开具及产权移交登记等事项详见《盐官镇永力路东侧、洪家墩路南侧出让地块配建安置房协议书》,土地竞得人须与盐官新市镇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盐官镇永力路东侧、洪家墩路南侧出让地块配建安置房协议书》。
7、海自然字19091号地块: ①地块内须配建商业建筑面积约11116平方米,公寓式酒店建筑面积约9550平方米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海宁市城镇有机更新有限公司用于拆迁安置,商业及公寓式酒店建设要求、户型、车位配比、不动产发票开具、税收及产权移交登记等事项详见《海宁市工人路南侧、紫阳路东侧地块配建协议书》,土地竞得人须与海宁市城镇有机更新有限公司签订《海宁市工人路南侧、紫阳路东侧地块配建协议书》;②当溢价率达到50%时锁定限价,转入竞拍配建安置房面积,竞拍配建安置房面积最高者为竞得人。竞买人竞拍安置房建筑面积每次幅度为50平方米或50平方米的整数倍;竞拍配建安置房无偿移交海宁市城镇有机更新有限公司,安置房建设要求、户型、车位配比、不动产发票开具、税收及产权移交登记等事项详见《海宁市工人路南侧、紫阳路东侧地块竞拍配建安置房协议书》,土地竞得人须与海宁市城镇有机更新有限公司签订《海宁市工人路南侧、紫阳路东侧地块竞拍配建安置房协议书》。
海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一九年七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