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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鸠江区7月26日拍卖出让北至玉带河路、南至沈巷镇政府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9-07-06

关键字:芜国土拍告字[2019]第4号

 芜国土拍告字[2019]第4号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地块名称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m2)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

出让年限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备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1904

鸠江区沈巷镇政府北侧

北至玉带河路、南至沈巷镇政府、西至规划道路、东至安康路(详见规划红线图)

41055

居住

≤1.8

≤25%

居住

70年(配套商业物业40年)

10000

2000

 

二、竞买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不得参与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一)成交价格中不包括契税。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芜湖市现行有关规定另行缴纳。

(二)开发周期为开工准备期加建设工期。该地块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建设(开工准备期)。建设工期按市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规划建设和管理相关问题会议纪要》(第69号)执行。开发周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计算。

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该地块分二期付款,其中,第一期: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日内支付不低于成交价的50%土地出让金;第二期:自《出让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付清余款。

竞买保证金2000万元转作履行合同定金(不计息),合同履行后,其中:受让人履行合同定金中相当于出让金总额5%的部分转作建设工期履约金,开工履约金和竣工履约金各占建设工期履约金50%,项目按期开工、竣工分别全额退还开工、竣工履约金,否则,分别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开、竣工履约金3‰比例进行扣减,直至开工、竣工履约金全部无条件扣除,未按期开工但按期竣工的,扣减的开工履约金予以退还(实际开竣工时间以市住建局函件确认为准);受让人履行合同定金中其余部分转作第二期土地出让金。

地下管线(管道)、地下障碍物等均由竞得人负责勘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妥善解决。

(二)竞买人在提交报名材料时,除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三)申请人竞得土地后若新注册成立公司,竞得人须在新公司内持有51%(含)以上的股份。

(四)本地块竞得人需提供约14000㎡共计130套限价回购商品房,户型比例为80㎡的22套,100㎡的45套,120㎡的45套,130㎡的18套。由政府采用限价回购的方式对上述商品房进行回购用于棚改实物安置,回购单价为4300元/㎡,具体详见《回购协议》。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和《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芜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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