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蒙城县8月14日拍卖出让永兴路北、规划西一路东、仁和路南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蒙国土拍告字[2019]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政府批准,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让人)决定以拍卖出让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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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 证 金 (万元)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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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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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3 |
永兴路北、规划西一路东、仁和路南 |
69999.88(折合105亩) |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其他商服用地 |
1.0-2.0 |
≤25 |
≥35 |
住宅用地70、商服用地40 |
23000 |
14000 |
建筑限高≤80米,其余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
[特别提示]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2.竞买人若为蒙城县境外的公司,竞得该地块后须在蒙城县设立独立法人公司,并以该公司的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及办理项目相关手续。
3. 我局会同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将在2019年8月12日17时30分前确定其竞买资格。
4. 本次拍卖出让的其他约定和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7月26日至2019年8月12日,到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5. 申请人可于2019年8月12日17时前,向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三楼土地储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2日16时30分。
6. 拍卖开始时间为2019年8月14日15时,拍卖地点设在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五楼会议室。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但不低于出让底价。
三、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发布后至竞买申请截止时间,出让人安排专人陪同意向竞买者进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者也可自行踏勘。
(二)该地块建设项目住宅建筑高度不大于80m,住宅最高建筑与住宅最低建筑高度差不得小于20m。
(三)该地块建设项目只准沿西一路设置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面积占本地块计容建筑面积的2%-5%,且商业建筑南北界面长度不超过本项目西用地边线总长度的一半。
(四)竞得人在竞买成交后须当场与出让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五)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定金从竞买保证金中结转(定金原则上不高于成交价款的20%),余下竞买保证金优先转为该地块项目开竣工履约保证金,项目开竣工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竞得人补交。若竞买保证金仍有剩余,剩余部分转为土地出让金。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在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息)。
(六)竞得人应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的50%(含定金),4个月内付清余下全部土地出让金(不计息)。逾期付款,每延迟一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收取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没收定金。
(七)该地块建设项目工期等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逾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日,按约定收取违约金。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 安徽省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 编: 233500
联系电话: 0558- 7624136
联 系 人: 陆 军 崔晓东
开户单位: 蒙城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
开 户 行: 中国农业银行蒙城县支行
账 号: 675001040005649
开 户 行:徽商银行蒙城支行
账 号:2710201021000007515
开 户 行:亳州药都农村商业银行蒙城支行
账 号:20000461727810300000026
蒙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蒙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