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8月21日至9月2日挂牌出让东屏街道半屏岛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洞资规告资〔2019〕9号
经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政府批准,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联合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挂牌出让洞头区东屏街道半屏岛B-19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挂牌出让概况:
(一)地块情况:洞头区东屏街道半屏岛B-19地块,位于洞头区东屏街道半屏岛外埕头村大巴山,总用地面积53333.29平方米(80亩),容积率≤0.7649,建筑密度≤34.75%,绿地率≥28.75%,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旅馆用地,出让年限40年。其中B-19a地块用地面积40005.91平方米,容积率≤0.5,计入容积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20002.96平方米,建筑密度≤33%,绿地率≥30%,建筑高度≤15米,土地用途为零售商业用地。B-19b地块用地面积13327.38平方米,1.3≤容积率≤1.56,计入容积率的地上总建筑面积≤20790.71平方米,建筑密度≤40%,绿地率≥25%,建筑高度≤24米,土地用途为旅馆用地。地块经济技术指标详见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2019〕14号。
B-19a地块(零售商业用地)不允许分割销售;B-19b地块(旅馆用地)自持部分不小于该地块总建筑面积的20%,其余部分允许分割销售,B-19a、B-19b地块分割销售部分全部由竞得者统一经营及管理。
项目建设要求:
1、本项目需配套签订项目管理合同。
2、投资强度:本合同地块红线范围内总投资不少于2亿元。
3、建设标准:项目建设硬件设施按国家4A级旅游景区标准建设。
4、年游客量:项目自正式对外营业之日起两年内,第一年或第二年任意一年游客量需达到50万人次
5、竞得者需结合项目建设方案,完成大巴山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并达到安全等标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对修复工程的设计、验收、结算等环节进行监管,政府承担矿山修复资金935万元,实际修复资金超过935万元,由竞得者承担,实际修复资金未超过935万元,政府按实际支付。具体实施方案另行约定。
(三)出让起始价5050万元,竞买保证金1010万元。
(四)土地开发程度:按现状出让(该地块已完成施工通水、通电和通路,场地未实施平整,拟由竞得人结合建设方案自行实施平整)。
二、地块竞买者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或在洞头区域内存在欠缴土地价款、闲置土地等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竞买),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必须单独申请。
竞得人为自然人或登记注册地在洞头区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前,在洞头区境内注册成立由竞得人出资51%(含)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负责地块开发建设,并在洞头区境内开设银行基本户。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在报名申请时应当按要求如实填报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合同直接与新公司签订。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政府保留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有其他特殊约定的按特殊要求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land.zjgtjy.cn/GTJY_ZJ/go_home)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竞买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挂牌须知等文件,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出让公告、交易规则、出让须知、宗地信息、宗地现状、宗地条件以及其他所有相关文件和可能存在的风险提示等均无异议并完全接受,并对相关约定、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否则,不得参加挂牌。
七、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19年8月21日9时至2019年 8月30日17时。
八、本次挂牌时间:2019年8月21日9时至2019年9月2日15时。
九、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8月30日17时。
十、联系电话:
0577-63383908 (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
0577-56727872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17:00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
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
2019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