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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乐清市8月22日至9月4日挂牌出让乐清经济开发区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9-08-01

关键字:乐资规出让告字[2019]44号

 乐资规出让告字[2019]44号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经济开发区17-11-01至17-11-04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地块名称

地块位置

出让面积(㎡)

另带征面积(㎡)

容积率

出让年限

建筑密度(%)

规划用途

绿地率(%)

建筑高度(m)

土地用途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经济开发区17-11-01至17-11-04地块

乐清经济开发区

27048

2859

﹥1.0且≤2.5

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商务金融用地40年

≤25

二类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商务用地

≥30

≤80(住宅建筑高度不低于30)

城镇住宅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14900

3000

备注:1、具体规划参数详见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乐资规条〔2019〕43号)。2、计入容积率指标的总建筑面积:17-11-01地块≤19137.5㎡,其中不同功能的建筑面积要求:1000㎡≤商业、商务建筑面积(B1、B2)≤2000㎡;17-11-04地块:≤48482.5㎡,其中不同功能的建筑面积要求:1000㎡≤商业、商务建筑面积(B1、B2)≤2000㎡(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等必备设备及其配套的设备用房外,其余功能建筑面积另行单独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指标)。3、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公证费等其他规费和税费未计入起始价和竞得价,由竞得人另行支付。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除作为车库及消防、人防等必备设备及其配套的设备用房外,其余功能建筑面积由竞得人另行缴纳出让金。4、该地块以现状条件出让。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均可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本次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在竞买人报名时,凡在乐清市境内未缴清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及地上物作价款(未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缴纳期限的除外)的竞得人及其按招拍挂文件在本市成立的新公司均不允许参加竞买。

竞得人取得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要按照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性用地公开出让竞买人及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的通知》(乐政函〔2012〕94号)有关规定进行建设。若住所地不在我市的竞得人取得该宗土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在我市成立新公司,并以新公司名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出资比例不低于100%。本地公司也可成立新公司,成立新公司条件同外地公司在乐清市成立新公司要求一致。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出让不设置底价,挂牌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0万元或100万元的整数倍。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竞买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www.zjgtjy.cn),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参加该地块的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报名时间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挂牌时间

2019年8月22日8时30分至2019年9月2日10时30分

2019年9月2日10时30分

2019年8月22日8时30分至2019年9月4日10时30分

备注:竞买申请人须通过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向随机生成的子账号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均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付款时间:成交后三个月内分两期付清土地出让价款,其中第一期为成交后一个月内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的50%(含保证金),第二期为成交后三个月内付清剩余的土地出让价款。

(2)竞买价达到或超过19300万元时,确定竞买地价为19300 万元,转为竞投配建经济适用房面积,每次竞投以配建经济适用房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或其整数倍进行报竞,以配建经济适用房面积高者竞得。配建的经济适用房待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以套为单位无偿移交给乐清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时每套配建一个地下机动车位一并无偿移交,配建的经济适用房面积、位置、套型和地下机动车位在设计方案会审时予以确定。

(3)在满足水利部门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原则上允许在17-11-01、17-11-04地块间规划河道上设置廊桥,用于连接南北地块。廊桥由竞得人自行建设。

八、联系方式如下: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科  联系电话:0577-61882652   61882633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77-62571406  62572404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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