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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缙云县8月29日至9月11日挂牌出让洋泉地块使用权

信息发布:第一地产网 信息来源:第一地产网 发布时间:2019-08-09

关键字:缙告字〔2019〕19

缙告字〔2019〕19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缙云县人民政府批准,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缙云县洋泉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主要规划指标、起始价等基本情况

 (一)土地坐落:县城新区南区块(详见示意图)。

(二)土地用途:城镇住宅、零售商业用地。

(三)出让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零售商业用地40年。

(四)出让面积:62147平方米。

(五)地上建筑容积率不大于1.85且不小于1.0;建筑密度小于等于25%,绿地率大于等于30%;建筑高度为24.0-68.0米(具体要求详见本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六)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14972平方米,其中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为8500至9500平方米。

(七)起始价为404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2020万元,增价幅度为100万元或其整数倍。

(八)土地交付时间为土地出让金缴纳完毕后一周内,交付土地现状为周围基础设施达到“三通”,即通路、通水、通电。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工作由受让人自行完成。项目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建设期限为30个月。

(九)住宅建筑、商业建筑、配套建筑、地下空间回购面积或数量按本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执行。

(十)住宅建筑、商业建筑、配套建筑回购单价2500元/㎡,标准停车泊位回购单价10万元/个,储藏室回购单价1.5万元/个。

(十一)政府回购事宜详见“供下载文件”中《房产回购合同》,回购部分具体要求严格按本地块规划设计、《房产回购合同》执行。

受让人在取得该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须严格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要求和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使用土地。

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具体按该地块出让须知执行)

竞得人在我县范围内无注册公司的,须在我县范围内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新公司独立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规划条件、用地红线图等)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网址:http://land.zjgtjy.cn/GTJY_ZJ/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8月29日16时0分至2019年9月9日16时0分,通过“浙江省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进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按挂牌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9日16时0分(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在“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挂牌时间为:2019年8月29日16时0分至2019年9月11日10时0分;

(以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时间为准)。

七、本次挂牌设有底价。

八、联系方式

(一)系统网络技术咨询:18627599793 18932430170

(二)出让人: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0578-3315694

联系人:李先生  应女士 

               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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