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阜宁县9月2日至9月11日挂牌出让开发区专榆居委会等2幅地块使用权
关键字:阜宁县挂[2019]6号
阜宁县挂[2019]6号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规则 及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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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 N0.2019-11 | 开发区专榆居委会 | 141997.35 | 商业 零售商业用地 |
1.20≤容积率≤1.50 | 建筑密度≤45% | 5%≤绿化率 | 40 | 3200 | 15844 | 100(万元) |
| N0.2019-12 | 板湖镇板湖居委会 | 6044.81 | 商业 零售商业用地 |
容积率≤1 | 建筑密度≤55% | 10%≤绿化率 | 40 | 70 | 362 | 10(万元) |
[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1、N0.2019-11号地块土地竞得人须在宗地范围内建设汽车经营类相关业态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万平方米。 2、N0.2019-11号地块土地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必须与江苏省阜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监管协议》,该协议是与阜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必要且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竞买人参与该宗地的竞买,视为已完全了解本协议的内容,协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不能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开发利用监管协议》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竞买人放弃竞得资格及单方违约,其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竞买资格:N0.2019-11号地块申请人只可以独立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N0.2019-12号地块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在报名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08月12日至2019年09月01日,到网上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挂牌出让,通过阜宁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landyc.com)(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竞买申请人可于2019年09月02日 起至2019年09月09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9月09日17时30分。
竞买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经江苏省用地企业诚信数据库比对合格后,系统将自动赋予竞价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盐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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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块编号:N0.2019-11; 2、地块编号:N0.2019-12; |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二)1、土地竞得人必须按照政府批准的平面规划设计方案开发建设,为出让宗地范围以外服务的地下管线、光缆、地标等地面及地下设施,必须予以保留。 2、土地竞得人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纳总成交价款50%的土地出让金(竞买保证金可抵算该部分土地出让金),剩余价款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全部缴清。 3、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由竞买人自行踏勘现场,出让方不统一组织。 4、竞得人须按属地管理的规定,办理工商、税务登记。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C座801室
联系电话:0515-87220521
联 系 人:刘先生
开户单位:阜宁县财政局
开 户 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上自行选定的银行
账 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确定缴纳竞买保证金账号
阜宁县国土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08月12日
2019年08月12日




